第34章

“陆书瑾,你果然有几分脑子。”

外面的雨好像越下越大了, 砸在窗子上发出密集的声音,是能惊扰到人睡眠的程度。

但萧矜却能清晰地听到陆书瑾那微弱又平稳的呼吸声,轻轻的,几不可闻, 像她本人一样。

他盯着陆书瑾, 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不知道该说什么。

陆书瑾虽然看起来小小的, 白嫩而柔软,但她好像并不需要怜悯。若是站得远远的看她, 只会以为她是个安静内敛, 性子柔和的穷酸书生,但若是走近了, 来到她的跟前, 才知她安静的外衣里包满了苦楚。

但她自己好像并不觉得自己可怜,有一种习以为常的泰然和坚韧。

正因如此, 才让人心疼的很。

萧矜也是自幼丧母, 记忆中那个端庄淑静的女人对他百般溺爱,从不会冷脸斥责,只是后来一场大病夺取了她的生命, 从那以后萧矜就成了没娘的孩子。

但他还有父亲,上头还有两个兄长和一个姐姐。

萧家规矩严格,嫡庶分明, 在萧家里无人敢对萧矜使脸色, 父亲的两个妾室也都是打小捧着他惯着他,以至于兄弟关系也极为和睦, 萧矜从不缺少那些宠爱。

他无法想象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在苛待之下是如何长大的, 陆书瑾这样聪明又讨喜的小孩, 若是爹娘都在,定然也是被家里宠爱的小宝贝吧。

萧矜想,若是陆书瑾投胎到萧家就好了,有这么个可爱的弟弟,他一定竭尽所能地宠着,要什么给什么。

陆书瑾见萧矜久久不说话,眨了眨眼睛,又道:“我自小在姨母家长大,至少吃饱穿暖,比之那些无人收养流浪街头的孤儿不知好了多少。”

“你姨母一家,是不是待你不好?”萧矜问她。

陆书瑾没明说,只道:“对于他们来说,我终究是外人。”

好与不好,其实很难定义。虽说她这些年住的院子偏僻破旧,伙食也与下人无异,表姐妹的那些新衣裳漂亮首饰,结伴出去游玩的特权,吃各种好吃的零食糕点,委屈了有人安慰,吃亏了有人撑腰,这些东西都是她所没有的。

但她的的确确是吃姨母家的饭一点一点长大的。

虽然姨母想利用她的亲事为自家谋求利益,不顾她的意愿将她嫁给一个年过三十流连青楼,又外室成堆的瘸子,但陆书瑾也背起行囊逃了,不仅让姨母家毁约蒙羞,还要面临着被那瘸子家刁难的危险。

也算是扳平。

萧矜从她的眉眼间看出一丝落寞,知道再说下去可能触动她的伤心事,就说:“无妨,日后在云城,我不会再让你受欺负。”

萧小少爷在云城还是很有话语权,陆书瑾也看得出来,这人虽然平日里行事跋扈而张扬,一副不喜欢跟人讲道理动辄就要动手打人的样子,但其实心是非常软的。

就像方才,她说出那句我没有爹娘的时候,萧矜听了后虽极力掩饰,但眼中的心疼怜悯还是露了出来。

陆书瑾的手脚暖和了,整个身子也跟着热了起来,再加上棉被很厚,她很快就暖热了被窝,于是将手往外抽:“我已经不冷了。”

萧矜这回没再拽着,松手的同时也收回了自己的脚,仰面躺着说:“我八岁的时候,想要弟弟妹妹,跟我爹说了之后被训斥一顿,后来听说云城有座庙宇求愿很灵,我便跟朔廷一起去给我爹求子,回去就被揍了一顿。”

陆书瑾顿时笑弯了眼睛,还是头一回听说儿子去寺庙里给老子求子,萧矜打小就开始做这些不着边际的事。

“是宁欢寺吗?”她问。

“对。”萧矜看她一眼,“你知道?”

“当然听说过,是云城最出名的寺庙。”陆书瑾忽而动身,把手伸进衣襟里摸了摸,用手指勾出红绳来,上头挂着半截拇指长的小木牌,“你看这个。”

萧矜偏头凑过去看了看,就见木牌上用红字写着“大吉”二字,整个小木牌像是被涂过什么油,虽有陈旧的痕迹,但保存完好。

他疑惑道:“这是什么?”

陆书瑾说:“是宁欢寺的签。”

是她七岁的时候,曾去宁欢寺摇出的上上签。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宁欢寺的签字早就换过好几回,这根十年前的签字好像已经被遗忘。

陆书瑾将它串了个绳子戴在身上,藏进衣襟里。

“运气不错,是上上签呢。”萧矜笑着说了一句。

陆书瑾也跟着点头,她觉得摇出上上签那次,是她运气最好的一日,她生命里本就不多的幸运,一直被她珍视地带在身边。

拿出来给萧矜看了一眼之后,她有很宝贝似的塞回衣襟里,如此小心对待一根签子的模样落在萧矜眼中,相当可爱。

“下个月初,是云城一年一度的祈神日,届时会有热闹的庙会,学府也会放三日假,我带你去宁欢寺玩。”萧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