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但林羡鱼还是很在意。

洛云郅说的有病,到底是什么?

他挪着眼神,往洛云郅方向看过去。

洛云郅滚热的大手一截一截比划着林羡鱼的脊骨,指腹的热度像是电烙铁,每次落在林羡鱼身上,都能让他毛都炸起来。

色域区块是桃粉色和艳气的粉红色,饱和度极低,但因为林羡鱼常年不晒太阳,皮肤冷白,这种色调出现在他肌肤上的时候,仿佛绽开了一朵又一朵的水色芙蓉。

是被开发出来的小妖精,让人恨不得死在这里。

林羡鱼很怕痒,他浑身上下都是痒痒肉,一捏就软。

洛云郅玩他的骨节,林羡鱼受不了了,软着骨头,把自己往男人的胸.前送。

投怀送抱,成功满足了洛云郅的控制欲。

洛云郅像柔软的海贝,坚不可摧的外壳里,用心肝和柔软的脾脏滋养着唯一的真爱。

时间很长。

人类比起众多动物来说,时间过于漫长。

过于漫长的时间,给了人类太多的可能,可以肆意去思考很多问题。

人类在20开始,将会面对“孤独和合群”的困境,这种困境如同射线,有头没尾,直到人类生命的尽头。

人始终无法孤独而存在,如果不是因为遇见了林羡鱼,洛云郅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的孤独是为了遇见林羡鱼。

他的温柔、克制、变态和独占,都将为他而准备。

洛云郅用下巴抵着林羡鱼的额心。

手掌牵着对方的手掌,虔诚的放在心脏之上。

“该从哪里说起来呢?”

洛云郅也不清楚,而且向着自己喜欢的人,剥开自己的假象,露出真正的自己,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

人类无法真正的分析自己,就像是人类的每一句话,都是主观意识,就像是洛云郅,他阴暗的想,怜悯我,然后逃不开我。

但他终究没有那么做。

他的爱,如摧毁,如虔诚焚烧的烟灰,亦如痴缠的祈祷。

一个疯子,唯一能向爱人献上的。

是克制。

是失智。

但最为珍贵的是诚实。

“我的母亲,是个很漂亮的人。”

林羡鱼点头:“怪不得洛影帝长得这么帅。”

洛云郅轻笑一声。

本来以为会很沉重的话题,现在却变得轻松起来。

不负责任的父亲,曾经跟他说,贝壳终其一生打磨唯一的珍珠,他用血和肉、眼泪和苦恨、时间和金钱,一辈子慢慢等待他的宝贝。

一辈子好像那么苦,甜又好像只有一瞬间。

但洛云郅却从林羡鱼这里明白了。

爱,从来都不是以互相伤害为前提的。

洛云郅哑然失笑。

林羡鱼看傻.逼似的看着他。

“你笑什么?”

“笑,还好我喜欢上了你。”

林羡鱼耳根发红。

洛云郅斜靠在床头,半枕着头。林羡鱼微微蜷曲着身子,被洛云郅环在身旁,以一个保护的姿态。

这种姿势如同给小孩子讲睡前故事,轻松又悠闲。

洛云郅的心情也从来没有这么悠闲过。

童年往事,束缚着他的茧,在此刻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他打开自己颓败的城堡,邀请心上人来观赏。

爱怜又真诚。

对不起,我是个烂人。

但我愿意为了你,去改变。

洛云郅亲吻他发红发烫的耳垂。

“她很漂亮,我父亲对他一见钟情,之后强取豪夺。”

好家伙。

小说照进现实。

洛云郅敲敲他成熟的脑袋瓜。

也不知道鱼的脑袋里面进了多少水分,总是这么爱笑。

林羡鱼抢答:“你小时候有没有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

洛云郅呼吸停了停,随即又缓慢的呼吸起来。

“看到过。我看到父亲把母亲,如同金丝雀一样锁在笼子里,断绝她的事业和青春。她整日以泪洗面,最终如同花朵般凋零。”

把想要得到的,全都牢牢锁住。

这是洛云郅父亲给洛云郅上的第一课。

牢牢抓住自己喜欢的东西,千万千万不能放手。

因为一旦放手,就抓不住了。

洛家人是北来的蛮人,征服和野蛮是骨子里爬动的髓液。

洛云郅看到过美貌的母亲整日哭泣,看到她讲起梦想的时候,眼瞳里会发光。

家庭里,谈不上什么亲缘血脉。

父亲所有的爱和注意力都放在了爱人身上。

贯彻了那句,父母才是真爱,孩子只是意外。

洛云郅只是父亲用来讨爱人欢心的工具。

从年幼时期开始,洛云郅便在孤独里继承了洛家人的偏执、疯狂和绝望。

洛云郅亲眼看到母亲的凋零,看到父亲为此发疯。

此后,这如同诅咒的命运和理性的枷锁,双重束缚在洛云郅脖颈上。

注定会孤独,走向湍急孤僻的道路,这样的人生一眼就能望得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