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3/4页)

就他这么出神的一会儿功夫,钟离珺又夹了一筷子,只是这回,他吃的是软体的,吃完后他就像是动漫中被美食俘虏的角色,不说爆衫,但也突出了一连串的赞美之语,什么“肉嫩多汁”“表皮酥脆”,那叫一个滔滔不绝。

高长松是那种伸手不打笑脸人的,讲究和气生财,或许一开始孔吉对自己有点意见,可现在,明显他跟钟离珺惺惺相惜,否则也不会摆这桌酒菜,一想到他是发自内心将自己觉着好吃的食物分享给他们,高长松就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吃上一口的。

而且……

他吞咽一口口水,给自己鼓劲,不就是炸知了炸蝉蛹嘛?还有人专门旅游的时候去吃,他就当自己体验一下当地民风民俗了!

他心一横,以壮士扼腕之心态来了一只,结果不用说,能被老饕钟离珺夸赞的,定是鲜美无比,高长松哑然道:“实在美味。”

齐叔看他们这样唏嘘不已,说:“这新鲜物件还是得你们年轻人吃,我这般年岁了,也不多做尝试。”又跟做东的孔吉举杯赔不是,“我许是吃不惯着物的,孔郎好心,我自罚三杯。”

牛相士就更光棍了,直道:“我这族群本就是茹素的,吃吃这嫩草便满足了。”

他此话一出,在场人都有些震惊,且不说齐书均,钟离珺跟精怪打交道多,自认为还是能分辨些妖气的,而孔吉就更不用说了,人族看妖族跟妖族看妖族还是不同的,他都没有看出牛相士的跟脚,这掩饰得也太好了吧?

连忙问他修行的是何种功法,屏息如此之强。

牛相士乐呵呵道:“并非什么功法,只是有奇遇,妖气变薄罢了。”也不往深里讨论。

其他人只当他不便透露,也不说了,高长松倒是略有些猜测,他以慧眼观之,只看他周身的清气,甚至跟灵宝派大殿中萦绕在神像身边的有些类似,又想这世上什么能让妖不似妖,他虽没看过,但听说妖仙跟精怪已不属一类了,想莫非眼前的老牛是一名妖仙?

这可就稀奇了,天庭对妖怪还是有些歧视的,除了天生天养的之外,很多都是由人飞升而成的人仙,天上的妖怪是多,但大多是坐骑,没看到他们闲来无事就喜欢往地上钻,做国王的有,吃人的也有吗?这跟真的神仙差十万八千里呢。

别的不说,神仙还是不能吃人的。

随后各人又做了点自我介绍,说平日里干什么营生,比较让人意外的是齐书均,他自言本是做点小买卖的,当然咯,看他的气质一点都不像,他本人很有儒商风范。现在齐书均已经退居二线,将那些买卖全部交给了子孙,自己专心于蹴鞠事业。

高长松还是狭隘了,他第一反应,您这年龄应该也不能踢职业足球了吧?

这年头也是有人以蹴鞠为生的,但大多是没有正经营生的泼皮无赖。在高长松的印象里,靠蹴鞠发家的只有一人,那就是《水浒传》里的高俅、高太尉。

显然,他在《水浒传》里是个大反派,发家就是因为“踢得好脚气球”,很会陪公子哥风花雪月、斗马玩鸡,好的他不沾,坏的干遍了,又兼之会阿谀奉承,在黑暗的官场中混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

好在齐书均立刻解释了,他说爱蹴鞠,并不是想要自己练,他都这般年纪了,比起练蹴鞠,更乐意发掘擅长蹴鞠的年轻人。按照他的说法,他欲将天下喜蹴鞠、善蹴鞠者集结在一块,组一个社,时常能在一块练练,那他就很满足了。

这话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高长松立马想到了后世的俱乐部,那足球俱乐部是大大挣钱啊!

你看大安国泰民安,市民阶层富裕,这些娱乐活动又发展得厉害,活似下一个北宋,再加上这里跟大唐不同,他这个乌斯藏的外国人也能随意进出,简直是商业的乐土。

高长松想来想去,只觉得自己这飞梭是必须买了,到时候往返二地做生意,岂不美哉?此外也能带家里三妹妹来见识见识,她们肯定喜欢大安的国民环境。

他又想到了魃宥正在筹办得瓦子,那估计占地面积不会特别小,咱不说筑球,单纯那台子,也够搞个白打比赛了吧,到时候哪怕卖卖门票,都能挣得盆满钵满的。

一时间,高长松的挣钱之魂熊熊燃烧起来。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叽叽喳喳的声响,那是真的叽叽喳喳,不是形容词,高长松他们坐在二楼雅间,说是雅间,其实只有屏风遮挡,他歪头看去,很难不被那些声音吸引。

高长松一看那光景,眼睛都要瞪大了,只见无数只喜鹊鱼贯而入,小二也是牛了,眼力特别好,点一只进一只,大厅内回荡着他颇具穿透力的招呼声。

“二百五十名客人,上坐~”

坐在高长松对面的老牛相士,脸一下子拉得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