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4页)

自己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她有些纳闷;为什么告诉他妈妈占有欲强?尽管她说得很清楚,妈妈的占有欲完全是出于母爱,是因为紧张吗?她从来没有如此紧张,也没有如此健谈过。有什么好紧张的,即使有个英俊的年轻人坐在身边,也没什么好慌乱的。在莉兹·贾罗柏的生活中,在作为拉维妮娅小姐的秘书工作中,她见过很多英俊的年轻人,但是(据她回忆)还没有谁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她从平整的柏油马路驶入边道。当最后一丝城市的痕迹消失在他们的身后,他们便完全置身于乡村世界之中了。这里的小路相互交错,没有名字,各自通向不同的地方,莉兹果断把握着他们前进的方向。

“您怎么知道走哪条路?”塞尔问,“我看这些土路都长一个样儿。”

“我看它们也都差不多,但是这条路我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到了该拐弯的地方,我的手自然而然就会转动方向盘,就像我的手指熟悉打字机的键盘一样。虽然我想象不出每个键长什么样,但是我的手指知道它们都在什么位置。您认识这里吗?”

“不认识,从来没有来过。”

“无聊的乡村,我觉得是。一点儿特别的地方都没有。沃尔特说这里就是七种东西的不断重复:六棵树和一堆干草。事实上,他说乡村军团行军的时候,还会唱句口号:六棵树和一堆干草!”她给他唱了一遍。从那段坑坑洼洼的路开始,就进入奥弗晒镇了。奥弗晒镇还不错。

奥弗晒镇的确是一片美丽的土地。黄昏渐尽,小镇的轮廓不断变换,流动交织在一起,如梦幻般完美。此时,他们停在一个低洼的小山谷顶上,俯视着屋顶上冒出的黑色浓烟和乡村亮起的点点灯光。

“萨尔克特圣玛丽镇。”莉兹介绍说,“曾经的美丽英国乡村,现在却被占了。”

“被谁占了?”

“当地人管他们叫‘民间艺术家’。他们真是不幸,太倒霉了。他们以为拉维妮娅姨妈的到来不会打乱他们的生活,因为她虽然拥有这栋‘大房子’,但是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交集。她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已经要融入他们的生活了。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这栋大房子一直不属于这个村庄,所以他们并不关心谁住在这里。这个磨房空下来以后就慢慢衰败了,有几个公司想把它买下来当厂房。我是说,想把它改造成厂房。玛塔·哈洛德得知了这个消息,在众多律师的眼皮底下把它买了下来,搬了进去。村里每个人都很高兴,感觉自己被救了一样。他们虽然不喜欢一个演员住在这个磨房里,但是至少不会有工厂建在他们美丽的村庄里了。可怜的人们,如果他们能够预知未来就好了。”

她发动汽车,缓缓驶下斜坡,沿着村庄向前行驶。

“我猜不出六个月,从伦敦来来往往的人就会在这里踏出一条新路。”塞尔说。

“您怎么知道的?”

“海岸那边都是这样。只要有人发现块清净的地方,还没等他把水管装好安顿下来,就会有人催着他加入当地人的生活,要他给市长投票。”

“您猜对了。这里每三栋房子,就会住一个外地人。有钱的没钱的,从剧作家托比·塔利斯到舞蹈演员瑟智·莱托夫都来了。你看,托比·塔利斯的房子非常漂亮,是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建筑风格,就在乡村公路中央;瑟智·莱托夫的房子却是马厩改建的。这里还有各种出来鬼混的人,蒂尼·帕丁顿从来不带同一个客人回家度周末;可怜的老亚特兰大·侯普和巴特·霍巴特一直快乐地姘居在一起,已经有小三十年了,希望他们幸福。这里还住着形形色色的人才,塞拉斯·威克利在这里创作乡村生活的黑暗小说,净写些冒热气的粪肥和瓢泼大雨;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则每年给圣诞节市场添一本童话故事。”

“听上去不错。”塞尔说。

“这里净是这种事。”莉兹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如此怒气冲冲,她纳闷起来,今天晚上从这里经过,怎么会这么大脾气。“光说这些事了,”她打起精神说,“恐怕现在太黑了,得等明天早上再欣赏崔铭斯庄园的美景了。在夜空下,只能看个大概。”

她沉默了一会儿,给这个年轻人些时间,去看看夜色中那一连串的黑色屋顶和垛口。“有座哥特风格的音乐学校十分漂亮,可惜天太暗了,看不到。”

“菲奇小姐为什么选在这里住?”塞尔好奇地问。

“因为她觉得这里很气派。”莉兹说,语气亲切温暖,“要知道,她是在一所教区长的房子里长大的。那种大概一八五〇年左右建起的房子。所以,她看惯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现在也不觉得这种建筑有什么问题。她知道大家都在嘲笑这种建筑,但是对此无动于衷,不过她压根就不知道别人在笑什么。刚买下科马克罗斯的时候,她的出版商夸这房子的名字取得恰到好处。她当时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