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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警察不熟。”我说,“他们和我并非好朋友,因为他们认为我对他们保守秘密。老天知道他们没错。他们可能会找你。如果你不被发现,如果你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即使你留下了指纹,但如果他们没有其他什么理由怀疑你,取你的指纹去检测——那他们可能压根不会想到你。如果他们发现了那枚金币的事,知道那就是布拉什金币,我不知道你会有怎样的处境。这取决于你如何对付他们。”

“要不是为了母亲的缘故,”他说,“我不会太在乎。我原本就是个失意者。”

“另一方面,”我说,并不理会他的牢骚话,“如果那把枪真的枪机很松,你找个好律师,实话实说,没有陪审团能定你的罪。陪审团不喜欢诈骗犯。”

“那太糟糕了。”他说,“因为我不会以此为自己辩护。我对诈骗也一无所知。瓦尼尔对我说如何能赚到钱,而我非常需要钱。”

我说:“呵呵。等到他们逼得你不得不说出诈骗内幕的时候,你会说的。你那位老母亲也会让你说的。要是你俩当中有一个非掉脑袋不可,那她是会说出实情的。”

“太可怕了。”他说,“这么说太可怕了。”

“关于那把枪,你是幸运的。我知道的所有人都碰过它,擦去指纹或印上指纹。我自己甚至也赶时髦地按了一个。那人的手僵硬了,按起来不容易。但我不得不按一个。莫尔尼去了那儿,让他妻子把指纹按在上面,他认为她杀了瓦尼尔,而她则可能认为是他干的。”

他只是凝视着我。我咬了咬嘴唇。感觉嘴唇就像一块玻璃那样硬邦邦的。

“好吧,我想我现在得走了。”我说。

“你是说你要放过我了?”他的声音又有一些自大的腔调了。

“我并不想告发你,如果这就是你的意思。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能保证。要是我被牵涉进去,我会面对事实。这不涉及道德问题。我不是警察,也不是职业告密者,更不是法官。你说这是个意外。好吧,这就是个意外。我没有看到。我也没有任何证据。我为你母亲工作,我有权保持沉默,我会为她保持沉默。我不喜欢她,我不喜欢你,我不喜欢这幢房子。我特别不喜欢你的妻子。但我喜欢梅尔。她是那种有点傻、有点病态,但也很可爱的女孩。我知道过去八年在这个该死的家里她受到怎样的对待。我还知道她没有把什么人从哪个窗户推下去。这些事情说得够清楚了吧?”

他咕咕哝哝地说着,但意思并不连贯。

“我要带梅尔回家。”我说,“我让你母亲明天把梅尔的衣物送到我的公寓。为了避免她忙于玩牌而忘掉此事,你能过问一下吗?”

他默默地点了点头。随后他用奇怪的低声问道:“你就这么——这么走了?我还没——我甚至还没有谢你。一个陌生人,为我冒险——我不知道说什么。”

“我只是做我该做的事。”我说,“面带微笑和借助一定的手腕。而我真诚地希望你别再陷入困境中。晚安!”

我转身走出门外。我关上门,门锁发出轻轻的咔嗒声。一个得体的别离,尽管有那么多丑陋的事情。我最后一次走过去,拍拍那个小黑人的头,随后经过长草坪和洒满月光的灌木丛及那棵雪衫,朝停在街上的我的汽车走去。

我开车回好莱坞,买了一品脱好酒,在旅馆开了一间房。我坐在床边,看着自己的脚,喝着瓶子里的威士忌。

就像平时在卧室里喝酒一样。

我一直喝到脑子麻木,不再想什么问题,这才宽衣上床,过了一会,但也不是很快,我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