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危险的遗属(第3/4页)

三人已多次推敲,计划只等着实施了。

“如果怎么也找不到确凿的证据的话,该怎么办呢?”寿寿问。

“那就把支票给警察,看警察怎么办。”

“我不愿意。要是交给警察,立野也许就不会被判死刑。法律的救助对受害者一方总是不充分的。七条先生您的女儿、寿寿的哥哥都被他杀了,我哥哥拜他所赐含冤而死,这样的罪犯如果还不被判死刑,那就太不公平了!死去的三人的灵魂不会安息的!对他,除了死刑再没其他合适的制裁了。”友美申诉道。

“我也这么想。”

“但法律禁止复仇。正因为我们要违法复仇,所以绝对不能搞错复仇对象。万一搞错了,我们的罪足以判死刑。我们不是杀人狂。正因为我们要为死去的亲人报仇,所以绝对不能搞错复仇的对象。”七条循循善诱。

“如果在我们找到确证前立野就被警察抓住了,那该怎么办?”寿寿问。

“那时就没办法了。让我们来祈祷法律会公正制裁凶手吧。”

“我不会让那样的事发生的。一定有确凿的证据。”友美的眉宇间透着一股坚定。

5

丰崎俊也被杀并陈尸野外一案,调查自一开始就困难重重。虽已对丰崎生前的人际关系进行了调查,但并没有发现可疑的对象。

丰崎在进入花坛前过的是自由职业者的生活,没有稳定的人际关系。以前像是做牛郎的,但也跟那些女人断绝了来往。

毕业后进的那家公司很快就倒闭了,这之后由于一直干的是临时性的工作,难以把握其交友关系。

调查本部中也有人怀疑是不是流动犯罪。但流动犯把尸体拖到奥多摩山中掩埋,却是难以解释的事。

结果,该案件与七条由香一案有牵连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根据中野署调查本部栋居的报告,丰崎曾偷看了由香被杀一幕(未证实),这一情报是不容错过的。

栋居在五日署调查本部诸位为丰崎的案子而大伤脑筋时,将有关立野恭一的资料提交给调查本部。

丰崎进花坛工作及消失的时间与立野在花坛出现及离去的时间大抵一致,丰崎寿寿跟北前友美进花坛兼职工作一事,更是引起了两调查本部的兴趣。但也有人认为,光凭这些就推断立野跟这案子有关有些勉强。

“丰崎寿寿和北前友美像是抓住了立野恭一的什么小辫子,这一点的迹象很明显。两人为了获得与凶犯有关的资料而进入花坛与立野接触的可能性很大。请允许我暗中调查立野。”栋居主张。

警方事实上还没找到立野与案件有关的任何证据。但有迹象表明,受害者的近亲们将会在警察之前采取行动。

对民事案件的相关人士先行盯上的人物进行暗中调查,关于这一点调查本部是很抵触的。

但为了推动调查工作的进展,却又没理由拒绝栋居的建议。在现在这个阶段是不能向立野出手的。说是民间的资料,更准确地说,是警察在一定迹象的基础上独立挖掘证据。民间的情报成了破案的关键,这样的例子也不少。

“北前友美和丰崎寿寿有没有跟立野接触还没确认吧?”山路问。

“虽没确认,但见过友美后,我觉得这一点可以保证。”栋居回答。

“即使他们有过接触,也不能说明他们的会面与案子有关。以这种连情报都谈不上的暖昧会面为基础开始暗中调查,不是很危险吗?”

“问问立野怎么样?”有人提出了其他的意见。

“如果那样可以的话,我们就不用烦心了。友美和寿寿一边跟立野接触,一边还敢瞒着我们,一定是确信立野是不会说出去的。所以现在就跟立野做面对面的交锋还为时尚早。”笠原在一旁插话道。

“可是七条由香与立野恭一之间没有任何联系……”那须插话道。

“七条由香是吧台小姐,她的客人中间没准就有立野。”

“如果只是有一面之缘的客人,我们还是不能够把他们联系在一起。”

“丰崎有敲诈凶犯的嫌疑,立野就是罪犯。丰崎手上肯定握有让罪犯难以逃脱的证据。光是亲眼目睹了案发现场或案发过程,是不足以给凶犯相当大的震慑的。丰崎寿寿是不是就拿到了她哥哥的铁证呢?她以此为武器来与立野接触……”

“这只不过是你的想像。”山路说。

“确实是想像,但可能性很大。”

“等等。如果丰崎寿寿真的从哥哥那里拿到了凶犯的罪证,那她何必绕个大圈进花坛寻找线索呢?干脆直接找立野谈判好了。”山路提出疑问。

“不是不确定凶手的特征么?比如说照片。光看照片,除非是名人,特征是看不出的。”

“有那样的证据,丰崎寿寿为什么不把它交给警察?”那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