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遭绑架导致的不在现场(第4/4页)

“原来如此,如果是这件事,可能会对你们有所帮助。大门钥匙的号码应该记录在调查资料中。”

“钥匙号码记录下来啦?”永井和栋居高兴地大声说。

花井拿来写着“犯罪摘录”的调查卷宗。有关丸尾被杀案的调查资料都收集在犯罪摘录中。

“锁的号码是多少?”

“是FX3857。”

“和我们掌握的号码完全一样。”这时二分之一的可能性变成了百分之百。四位刑警会意地相互看了看。

东京世田谷区发生的暴力团成员被杀案与6年前川崎市幸区放高利贷老婆子被杀案有关联。

根据幸区警署的犯罪摘录,作案时间是8月10日下午2点到4点之间,被细绳勒颈而死。生前死后均未发现有性交、奸淫迹象。

后脑发现有钝器击打的伤痕,但不足以致死。看来是先用钝器击打使其昏倒,再用细绳紧勒脖颈绞杀致死。

“看来很可能是与死者相识的人作的案。因为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作案,也不排除装作推销员、集资人、邮递员及专门送货到家的人,私闯民宅所为。即使是陌生人干的,也是在死者未来得及反抗的情况下被杀。现场的东西明显有被翻过的迹象。平常留在身边的现金没有找到。即使是陌生人所为,也一定是知道死者手头有一小笔钱的人作的案。所以从这一线索出发,组成各种调查组,尽全力对向死者借过钱的人、死者的朋友、住在附近有前科的人、与暴力团有关的人、平素品行不端者、季节工、嫌疑人等进行了调查,但最终也未取得什么进展。”

“在当时的调查中,北崎政光这个人,一诚会,或者是和大门组有关的人都没有发现。”

“在北崎周围也没有发现丸尾。如果是这样,北崎就是通过什么人,才得到丸尾家钥匙的……”

“但是,怎么能拿着对自己毫不相干的钥匙呢?”

“根据犯罪摘录,嫁到东京的丸尾的女儿,8月10日中午前后和她母亲通话后,下午5点左右因有事再次打电话时没人接,之后打了几次也没人接,觉得奇怪,来到母亲家,才发现了尸体。她女儿是用丸尾放在她那儿的钥匙开门进屋,发现了在起居室被杀的母亲的尸体,但当时门是被锁上的。”

“房间被锁着,也就是处于密闭状态。”

“这就意味着案犯是拿丸尾的钥匙,锁了门逃走的。”

“大概是为了让人们晚一些发现尸体,才锁门的。调查记录上记的钥匙号码是从丸尾女儿的备用钥匙上抄下来的。”

“这把钥匙我们是在北崎的遗物中发现的。丸尾被盗物品有现金1百万日元,还有戒指、宝石以及其他贵金属类,相当3百万日元,合计有4百万日元。这是怎么知道的?”

“是她女儿检查母亲的物品时发现这些东西不见了。据说丸尾手头经常放着1百万日元左右,作周转资金用。关于这些被盗物品都已经发出了红色通知单。”花井回答。

所谓红色通知单是根据文物经营法、当铺经营法发出的赃物搜查通缉令。是将设有搜查总部的重大案件中涉及的特别重要物品列在通知单上,发给文物店及当铺。因通知单为红色,所以称为红色通知单。除此之外,未设搜查总部的其它案件所涉及的重要物品通知单为蓝色通知单,普通物品通知单称为白色通知单。

“那之后,红色通知单上的物品被扣住过吗?”

“没有。不过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如果收到通知单的古文物商、当铺没发现,或是流入专门从事赃物买卖以及像死者那样的非法放债人手中,恐怕就扣不住了。”

有些人专门加工偷盗物品,把钻石重新切割或研磨,把贵金属类饰品进行再加工,使其和原物似像非像。这些经过加工后的偷盗物品,即使出现在市场上也分辨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