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3页)

警司拾起了那个金色打火机。

“以前见过这个吗?”

罗利的眉心间现出了一道皱纹。他缓缓说道:

“我以前在哪儿见过,没错,不过我记不得是在哪儿了。不算太久以前。不行——我想不起来。”

斯彭斯并没把打火机交到罗利伸出来索要的手上。他把它放在桌上,又拿起了那支口红并拔掉了盖子。

“那这个呢?”

罗利咧着嘴笑了。

“说真的,这个我可不在行啊,警司。”

斯彭斯边思索边在手背上涂了一点。他把头歪向一边,带着欣赏的眼光研究起来。

“我想是深褐色的。”他评论道。

“你们警察知道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事儿,”罗利说着站起身来,“而你们并不知道——确定不知道——那个死者是谁吗?”

“你自己有什么想法吗,克洛德先生?”

“我只是想知道,”罗利慢悠悠地说道,“我是说——这家伙是我们能够找到安得海的唯一线索。现在他死了——嗯,寻找安得海就变得跟大海捞针一样。”

“还有舆论的帮助呢,克洛德先生,”斯彭斯说,“别忘了,到时候媒体上就会出现一大堆的相关报道。如果安得海还活着,并且看到了这些报道——嗯,他也许自己就会站出来。”

“是啊,”罗利将信将疑地说,“他可能会。”

“可你觉得他不会?”

“我觉得,”罗利·克洛德说,“第一回合是大卫·亨特赢了。”

“我说不好。”斯彭斯说。罗利走出去以后,斯彭斯拿起了那个金色的打火机,端详着上面的大写字母D.H.。“挺贵的东西,”他对格雷夫斯警长说,“不是大规模生产的。辨认起来应该非常容易。去格雷特雷克斯或者邦德街上的其他哪家店,找人看看!”

“是,长官!”

接着警司又看着那块手表——表蒙子的玻璃已经破碎,指针指向了九点十分。

他看了看警长。

“拿到关于这块表的报告了吗,格雷夫斯?”

“拿到了,长官。是主发条断了。”

“那指针的机械装置呢?”

“没什么问题,长官。”

“那依你之见,格雷夫斯,这块表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格雷夫斯小心翼翼地低声说道:“它似乎能告诉我们罪案发生的时间。”

“啊,”斯彭斯说,“等你像我似的在咱们这行里干了那么久之后,你就会对任何唾手可得的东西都抱着一点点怀疑态度,比如一块摔碎了的手表。它有可能是真的——但它同时也是一个尽人皆知的老掉牙的把戏。把表的指针拨到一个你认为合适的时间——然后把表摔烂——这样就可以拿出过硬的不在场证明了。但你没法用这种方法去抓个老油条。说到这件案子发生的时间,我一直都没有先入为主的看法。法医的证据表明:事情发生在晚上八点到十一点之间。”

格雷夫斯警长清了清嗓子。

“弗罗班克的二号花匠爱德华兹说他七点三十分左右看见大卫·亨特从一个边门里出来。女仆们都不知道他回来了。她们以为他和戈登太太一起在伦敦呢。这说明当时他就在附近,毫无疑问。”

“是的,”斯彭斯说,“我倒挺有兴趣听听亨特对于自己的行为有些什么说辞。”

“看起来似乎是桩很清楚的案子,长官。”格雷夫斯看着打火机上的大写字母说道。

“嗯嗯,”警司说,“还有这个需要解释呢。”

他指了指那支口红。

“这个是滚到衣柜底下去的,长官。可能已经在那儿有段时间了。”

“我核实过,”斯彭斯说,“那个房间最后一次给女客人住是在三周以前。我知道现如今的旅店服务都不怎么样——但我还是觉得在这三周之内他们怎么着都得用拖把拖一下家具底下。就整体而言,斯塔格算是保持得相当干净整洁了。”

“没有什么迹象表明雅顿和哪个女人有瓜葛啊。”

“我知道,”警司说,“那也正是我把这支口红称为未知数的原因所在。”

格雷夫斯警长想说“去找那女人[1]”,他忍住了才没说出口。他说法语的发音很好听,但他也明白犯不着用这一点去吸引斯彭斯警司的注意从而惹毛他。格雷夫斯警长是个很有分寸的年轻人。

[1]原文为法语。本文中一律用仿宋字体表示。全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