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泡影(第3/5页)

“医院可也拿他没辙,”运动外套说,“我是说,看得出来他死了。”

“没有脉搏,没有呼吸。”

“对。”

“不过,你们应该知道发生这类状况就该报警吧。”

“对,当然。”

“可是你们没有。”

他们你看我我看你。等着瞧他们想出什么对策应该会挺有趣,不过我找了台阶给他们下。

“你们一定很害怕。”我说。

“呃,当然。”

“牌友过去开门,然后没两下他就死在门口。这种经验确实叫人不知所措,尤其考虑到你们不知道是谁杀了他,又为何杀他。不过也许你们有大致的方向?”

他们没有。

当然没有。

“这不是菲尔的公寓吧?”

“不是。”

当然不是。如果是的话,他们早就各自逃跑了。

“一定是你的啰?”我告诉运动外套,他两眼大睁,惹人发笑。他承认确实是他的居所,问我怎么知道。我没告诉他他是在场唯一没戴婚戒的人,也没说我注意到他回家以后脱下西装换上比较休闲的穿着,不像其他人还披挂着当天早上穿到公司的衣服。我只是含糊说了什么警察自然有某些直觉等等,让他以为我天生适合做这行。

我问他们当中有谁跟菲尔很熟,没一个承认,我也不惊讶。他是某位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有个人说,在华尔街做事。

“所以他不是牌桌上的常客。”

“对。”

“这应该不是他第一次来对吧?”

“他来第二次了。”有人说。

“第一次是上礼拜吗?”

“不,两个礼拜以前。他上礼拜没打。”

“两个礼拜以前。他手气如何?”

耸肩的动作挺夸张。众人共同的结论似乎是他好像赢了几块钱吧,不过大家都没怎么注意。

“你们的赌注多少?”

“打小牌罢了。玩梭哈是1—2—5。玩换牌扑克的话,开始2块,之后5块。”

“所以输赢大约多少?几百吧?”

“那可算是大输。”

“或者大赢。”我说。

“哎,对,输赢都算大笔。”

我跪到死者的旁边搜身。他皮夹里的证件登记的名字是菲立普·莱曼,地址是堤内镇。

“住在新泽西州,”我说,“你们刚说他在华尔街上班?”

“总之在市中心就对了。”

我抬起他的左手。他的表是劳力士,想来是真品吧;那个年代假货还没泛滥成灾。他的无名指戴了个像婚戒的东西,不过看得出那其实是一只颇大的银戒或者白金戒,宽边的那一面给倒转到手心那头。蛮像尚未加工的徽戒,只等着人往那发光的表面刻下姓名首字母。

我直起身来。“嗯,”我说,“依我看,你们打电话找我还真是打对了。”

“有几个问题得摆平,”我告诉他们,“接获报案的警官或者验尸官恐怕会因为几样反常的细节起疑心。”

“你是指……”

“比方说刀子吧,”我表示,“菲尔打开门,凶手朝他戳一刀就跑掉,也没等他躺到地毯上就出了门冲下楼梯。”

“也许没那么快,”其中一人说,“不过的确叫我们措手不及。”

“这我完全了解,”我说,“不过问题出在这种行动模式颇不寻常。凶手根本没花时间确定受害者已经断气——如果你朝某人身上扎一刀,对方是死是活你可不能妄下断论。何况他还把刀留在伤口里。”

“他不该那么做吗?”

“嗯,因为凶器会把线索引向他。想避开这个危险他只要把刀带走就行了。何况,那又是武器。万一有人追上他呢?他有可能需要刀子保命。”

“也许是慌了手脚。”

“也许吧,”我同意道,“还有件事,就算接获通报的警官没注意到,验尸官应该也会指出来。尸体被人动过。”

他们的眼神在房里四处乱窜的模样真是有趣极了。他们你看我我看你,他们看着我,他们看着地板上的菲尔。

“可以看看尸体里的血淤,”我说,“也就是所谓的乌青。依我判断,菲尔应该是往前趴倒,脸面贴到地上。他也许是在门关起来的时候撞了上去,然后一路下滑正脸着地。这一来门就堵上了,可你们需要打开门,所以只好把他移位。”

眼神乱射。房子主人——穿运动外套那位——说:“我们知道你得进来。”

“是的。”

“所以我们不能让他抵住门躺着。”

“当然,”我同意道,“不过这就很难澄清了。你们不但没有马上报警,而且还搬动了尸体。他们肯定会问你们一些问题。”

“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们他们会问什么样的问题?”

“搞不好我可以做得更漂亮呢,”我说,“虽然不合常规,我也许应该打消此念,不过我有个主意或许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