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狂奔(第2/6页)

既然有人家,讨口水喝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毕竟李修元觉得自己还算眉清目秀,并非面相凶恶之徒。

他走到这户院子的铁门外,却看到门被推开了,一个戴着墨镜的时髦女郎低头走了出来,正好与他撞了个满怀。李修元的后背还包扎着棉纱,在这一撞之下,或许又有鲜血溢出,立时感到一阵疼痛。他正想再骂一句“三字经”时,却突然笑了。

李修元发现撞着自己的女人,正是今天上午那个被偷走了手机的年轻女人!

这下可好了,只要她愿意为自己作证,李修元就能从警方那里拿到一笔见义勇为的奖金。

于是他一把拽住了女郎的手,说:“姑娘,我可算是找到你了!”

女郎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甩开了李修元的手,大叫了一声:“你干什么?非礼呀!”

李修元赶紧解释:“你忘了吗?今天上午你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两个小偷窃走了你的手机,是我帮你把手机拿回来的。我还被小偷的同伙刺了一刀……”

年轻女郎却骂道:“神经病,你认错人了吧!我今天根本就没乘坐什么公交车!”

李修元敢肯定,他绝对没认错人。但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个女人一定是担心被小偷报复,所以拒不承认自己的手机曾经被偷过。李修元理解她的想法,他也无法强迫别人成为自己的证人。

于是李修元松开了手,耸耸肩膀,说:“好吧,就算我认错人了,只要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怕以后做噩梦。”他转过身,正想走的时候,却臂弯一紧,那年轻女郎竟将身体靠向了他,紧紧挽住他的手臂,李修元几乎能感受到那纤瘦的身体所散发出的温柔热度。

李修元懵了,不知道女郎这是在干什么。与此同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车突然出现在道路一端,并发出一声尖锐的急刹,停在李修元面前。车门打开了,一个剃着平头戴着一根拇指粗金项链的男人下了车,满面怒容地看着李修元,眼里几乎喷出火来。

李修元还没搞清楚出了什么状况,挽着他手臂的女郎蓦地挣开了手,大声朝那“金项链”叫道:“东哥,是这个男人逼我和他在一起的!他说,要是我不跟他走,他就会杀了我全家!”她说这话的时候,手指一直指着李修元。而这个叫东哥的家伙,则冷冷看着他,说:“你真敢杀死曼丽全家?”

东哥的一只手伸进了车窗,几秒后,他的手伸了出来,在他手里,竟多了一把滑膛猎枪。

就连傻子也看得出,东哥准备拿猎枪射杀李修元。而李修元不是傻子,有时他甚至还会认为自己的智商很高。

所以不等东哥端起猎枪,李修元就猛一蹬地,朝他冲了过去。在靠近东哥之前,李修元将手里的两个包子砸了过去,正好砸在东哥的脑门上。趁东哥分心的一刹那,李修元已到他身旁,侧身抬腿,一脚踢在他的手腕上。滑膛猎枪应声而落,李修元则弯下腰,准备拾起猎枪。

可当手指刚触到冰冷的猎枪时,李修元的太阳穴也猛然感到了一股凉意。

他的动作陡然顿住,抬起头,他看到了一把匕首,正握在东哥的手里。只要东哥将手朝前送一点儿,匕首的锋刃就会直刺入李修元的太阳穴中。

李修元明白了,东哥一直将匕首藏在衣袖里。因为刚才离自己太远,匕首不好使用,所以才从车里拿出了滑膛猎枪。当他手中的猎枪被李修元踢走后,他立刻将衣袖里的匕首握在了手中。看得出,他是一个打斗经验很多的狠角色。

“趴下!手摊开,脸朝下,趴下!”东哥恶狠狠地叫道。

李修元只好照他的吩咐,脸朝地趴下,颤抖着声音说:“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其实以李修元的智商,他早就猜出了是怎么回事。

这个叫东哥的男人,有如此多的打斗经验,很有可能是混江湖的亡命之徒。而那个叫曼丽的女人,一定就是他的相好。不过,曼丽背叛了东哥,到郊区这幢平房来见自己的情人。东哥察觉到曼丽的出轨后,开车跟踪到这里,但曼丽为了保护情人,所以挽着李修元的手,让东哥误以为她的情人是眼前这个陌生男人。

其实李修元想要摆脱现在的困境也很简单,只要趁着东哥还没丧失理智,立刻告诉他,他想找的人就在旁边那幢小平房里,自己跟他只是一场误会而已,他就可以放过自己。不过要是真这么做了,就很有可能会让曼丽真正的情人死于非命。虽然曼丽在为自己见义勇为作证的事上对他不仁,但他也不能对曼丽不义,毕竟这会令另一个人丧身枪口之下。

于是李修元变得有些犹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