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4/7页)

那个年轻人眉开眼笑——沃尔夫显然是熟面孔。

“很高兴您今晚能来,我们有非常特别的东西,”他听起来有点像百货公司的楼层管理员;你会期待他接着说:“在第三走道。”

“特别的东西?”

“哦,是的,我们要施行九九神咒。”

他笑得更灿烂了,麦特决定叫他小天使。与其说是微笑,不如说他面露喜色来得恰当,这让他的圆脸亮了起来,让人情不自禁低头看着他的肩膀,期待会有翅膀从那儿长出来。

“您会在阳台上找到最好的位子,”他接着说。

“什么——”当他们爬上楼梯时,麦特说,“是九九神咒?”

“……所以我跟贝希说,”经过他们身旁的一个声音说,“‘难怪,’我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你会见识到的,”沃尔夫回答,“事实上,我不会惊讶的,假如……嗯,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别把我们扯进去,我只能这么说。假如他们要在欧洲建立势力,就让他们去好了,但是别把我们扯进去。”

“……四十年来我一向支持民主党,不过假如乔治·华盛顿做两任就够了,那么两任对谁也都足够了。”

旁边又传来说话声:

“哦,可是,凯莉,你等着看她这么做吧。就像我对玛贝尔姑妈说的,那正是我的莉莉安……”

麦特觉得失望。这些对话都很寻常,就像他每天在他那位于邦克山丘的破旅馆中听到的东西。就连大礼堂里惊人的灯光效果,充其量也只能让这群人看起来像是移居的中年西部人——诚实、平凡的美国人。

风琴手静静地即兴弹奏“树木”和“黎明”两首曲子。麦特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个身穿褪色家居服、体重达两百磅的银发老妇人脸上做作的笑容。突然他觉得有人碰他的手臂,便转过头去。

“我想我认得你,小伙子,”他右边的瘦老头说。

麦特咧嘴笑笑并和他握手。弗瑞德·希蒙斯是天使翱翔饭店数一数二的长期房客,麦特常常和他一起在大厅打发时间。这个退休的杂货店老板来自爱荷华州的苏族,很有几分亚贝·马丁【:Abe Martin,是Kin Huppard笔下的漫画人物】 的味道,既仁慈又颇具常识。

“很高兴在这儿看到你,”希蒙斯继续说,“我们这儿年轻人不够多。他们忙得紧张兮兮,我猜,那些不会紧张的人就跑去组织青年会了。不过,看到年轻人对这种事情感兴趣真好。你常来吗?”

“这是第一次。”

“你挑对了时机,孩子,我听说他要让我们施行九九神咒。那会让他们现身。”

“这是什么?”

“噓,”希蒙斯警告他。

风琴手正在弹奏“玄妙的人生”,显然这是开场曲,因为现场观众渐次鸦雀无声。接着幕后一位男高音配合曲子放声歌唱。

七彩布幕在最后一个音符响起时拉开。舞台上空荡荡,但是侧翼发出五光十色的灯光打在刷白的墙上。舞台左下方有一张小桌子、一张椅子和一个普通的水罐。上头坐了一个看起来像是退休小银行董事长的胖老头,而舞台正中央则坐着哈斯佛。

“那就是他,”弗瑞德·希蒙斯鸡婆地小声说。

那一定是他没错,连以前没见过他的麦特都知道。他支配了舞台和整个礼堂,可是他的真面目比乌秀拉修女的真面目还难猜。他的脸藏在黑桃型又带有点亚述人风格的大胡子里,而他的身体则被那鼎鼎大名的黄袍给完全遮住。

袍子不是金黄色,不是橘黄色,不是柠檬黄,也不是淡黄色,而是俗丽的纯黄色,纯粹、简单又吓人的颜色。上面没刺绣,没有犹太教的标志,毫无设计感。它就只是——一件黄袍。

袖子长度与手腕齐平,而黄手套让它们看起来长得超过手指。袖山松垮垮的没垫肩,腰间也没收腰而让黄袍一泻到地。肩膀上连结着头巾,将哈斯佛的整个身体遮掩起来。因为大胡子和黄袍的关系,你只能看见他的鼻子以及深陷的眼睛和黑眼窝,他的鼻子至少证明了他自称是犹太人的说法属实。

站在水罐旁的男人起身。

“亲爱的先人们的追随者,”他对观众说,“你们有些人也许已经听说了,今晚在光明之殿是个非常特别的夜晚。我知道你们不想浪费时间听我说话,所以在我欢迎了今晚的新面孔之后,我就不再占据各位的时间。容我告诉各位,朋友们,你们不知道你们今晚来这儿是多么正确的一件事!我希望新来的成员能转身和你们右手边的兄弟或姊妹握手,因为我们都是光明之子,不是吗?所以我们都是兄弟姊妹。”

麦特乖乖地转身和弗瑞德·希蒙斯再握一次手。这点足以扫除他刚才初见黄衣人那种慑人威力时的短暂兴奋。这儿的聚会过程也许奇怪、可笑、滑稽,不过如果一直都是弗瑞德这类普通的善良老百姓参加的话,聚会也就没什么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