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所做之真实证言(第4/5页)

“嫌犯把门拉开了几吋。在看到他们之后,他把门整个打开,说道:‘好了,你们不如进来吧。’

“在那样的情况下,你们也许会、也许不会认为这句话很冷漠无情。那个情况就是:胡弥先生躺在窗子和书桌之间,你们会听到有关位置所在的叙述。一支箭插进他心口里,仍然竖立在尸体上。你们会听到经认定在最后见到死者和凶嫌单独在一起时,那支箭还挂在书房的墙上。这一点,也确实经由嫌犯本人确认过了。

“关于这一支箭,我们要以医学证据,证明箭矢是以什么样的力量和方向刺进身体,使得刺穿心脏而造成立即死亡。

“各位会听到专家证人的证词,证明那支箭不可能是射出来的;也就是说,不可能是由一张弓射出来的,而是用作手持的武器,像用刀一样。

“你们也会听到警官作证,说在那支箭(那支挂在墙上已经有很多年的箭)上面积了一层灰。那些灰尘只有一处弄乱的地方,而在那里发现了清楚的指纹。

“最后,各位会听说到,这些指纹正是在押被告的指纹。

“现在,嫌犯打开书房的门让乔丹小姐、傅来明先生和那位管家进去之后怎么样了呢?他们会证明房间里只有他和死者。傅来明先生对他说:‘谁干的?’嫌犯回答说:‘我想你们会说是我干的。’傅来明先生说:‘呃,那你已经把他杀死了;我们最好找警察来。’不过,他们还是先检查了那个房间:发现窗子的铁遮板仍然由里面锁住,而窗子同样地也由里面锁住了。我们会向各位说明,他们发现嫌犯独自一人和遭到谋杀的死者在一间这种情况下无法进出的房间里;而且,我们也可以很确实地说,那里没有任何一点缝隙能让另外一个人出入。在傅来明先生搜查那个房间的那段时间里,凶嫌坐在一张椅子上,神情显然十分镇定(不过这件事各位必须听过证人的说辞);抽了一支烟。”

有人咳嗽了一声。

这声咳嗽绝非故意,因为法庭里所有的人脸上都表情严肃;但是咳声还是引起了一阵骚动。我不知道大部分人对这事有什么看法。然而。这类事情造成一种气氛,而这种气氛有些不祥。坐在我们后面市地公司座位上的是两位女士。一个长得很好看,穿了件豹皮大衣;另外一个相貌不能说是丑陋,至少很平庸,在她那张贵族化的脸上化了浓妆。我们应该很公正地承认她们并没有扭动身子,或是发出笑声,或是大声说话,她们冷硬的耳语声只有我们听得到。

豹皮女子说:“你知道吗?我有次在一次鸡尾酒会上见过他耶。我说,这可不是让人兴奋得可怕吗?想想看,再过不到三个礼拜,他就要给绞死了。”

平庸面孔说:“你觉得这很有意思吗,亲爱的?我真希望他们会给我们一个舒服的地方坐坐。”

华特·史东爵士往后靠在长椅的靠背上,两手顺着椅背伸了出去,打量着陪审团。

“现在,各位陪审员,嫌犯本人对这些事情又有什么说法呢?他怎么解释胡弥先生死亡时,只有他一个人和死者在一起的事实呢?他怎么解释他的指纹在凶器上呢?他怎么解释另外一件会再提陈给各位的事实,那就是他为什么带着一把手枪到那栋房子去?各位会听到他对傅来明先生、对戴尔、对在发现尸体后不久赶到的史本赛·胡弥医师所说的不同说辞的细节。

“不过,这些说辞大部分也都包含在他于一月五日中午十二点十五分向分局警探莫特伦所做的供词当中。嫌犯在随同莫特伦警探和雷伊警佐到多佛街去之后,在那里自动做了供词,现在我就宣读给各位听,他说:

“‘本人系自愿提出此项供词,且出于本人之自由意志,事先已得知我所说之一切均会做成书面记录,并得用于呈堂供证。

“‘我希望能澄清我自己,我完全是清白的。我在今天上午十点四十五分时抵达伦敦,死者知道我要来,因为我的未婚妻已经写信给他,说我会搭九点钟由索塞克斯的富瑞安站开的火车。下午一点三十分,胡弥先生打电话给我,要我六点钟到他家去,他说他希望解决和他女儿有关的一些事情。我在六点十分到达他的住处。他非常友善地迎接我。我们花了几分钟谈射箭的事,我当时注意到有三支箭挂在墙上,他说你可以用那样的一支箭把人杀了,我开玩笑地说。我不是到这里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这个时候。我很确定房门没有闩上,我身上也没有任何一种武器。

“我告诉他说我想娶胡弥小姐,请求他同意。他问我说要不要来杯酒,我说好。他倒了两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给了我一杯,自己拿了另外一杯。然后他说他要敬酒祝我健康,还说他完全赞同我和胡弥小姐的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