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4/5页)

“波雷自负之下,将自己的行凶经历写成剧本寄给布魯斯·兰瑟姆,”H.M.说,“当然,他并未自称是作者。而且以他的狡诈,自然是要确保其间没有能让他人追査到自已身上的内容。于是他署以假名,地址也是编造的,就寄到了伦敦。”

贝莉尔·韦斯站起身来。

“那然后呢?”她追问。

“然后,”H.M.也加大了嗓门,“这蠢材百密一疏,用来包裹剧本的东西泄露了天机。那薄薄的包装纸上有一行浅绿色字样:‘古韵茶庄,艾德布里奇’。”

于是丹尼斯想起来了。

他记得在布魯斯的写字台抽屉里,那张包装纸和那几页重要的手稿躺在一起。这无疑有力地证明了布魯斯说的是真话。

“布魯斯·兰瑟姆毫不费力地猜到剧本的作者就住在艾德布里奇——或者那附近,”H.M.说,“他是对的,波雷就在此地。我发疯了,该死,我要疯了!我有个朋友,那个叫做马斯特司总探长的小人,他也发疯了。”

这时他们终于捕捉到H.M.话音中那一股暗流。

“发疯?”贝莉尔惊问,“为什么?”

“唔,你看,”H.M.答道,“我们认为他已经再次出手行凶了。”

屋子那头有人打翻了酒杯。

是那个穿白上衣的吧台男招待,他慌忙把杯子扶了起来。其他人都一动不动,只有吸烟室那边还源源不断地传来击球声和谈笑声。

乔纳森·赫伯特几欲虚脱,本能地伸手去护住达芙妮。

“在艾德布里奇?”他清清哦子,“真够可怕的!这真是……那凶手该不会是……”

“该不会是谁?”

“算了算了!死者是谁?”

“一个叫做米尔德里德·莱昂丝的女人,我们是这么认为的。”

“米尔德里德·莱昂丝?”

“嗯哼。她是来此地辨认波雷的。但此女也绝非泛泛,她事先致信本地警方,声称如果到今天下午五点为止她还没有给他们打电话,那他们就得防备事有不测了。”H.M.停了停,“马斯特司和我刚去过艾德布里奇警局。”

“你不知道她是死是活吗?”

“我们并未发现她的尸体。但波雷对毁尸灭迹自有一套。一旦发现尸体在谁手中,那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哦。”

丹尼斯的心顿时冻住了。

他注意到了这湿热的屋子里的许多细节:倾身向前、睁大两眼听得入神的达芙妮;靠在柜台上的伦维克中校;甚至还有部队在他身边那黑柱子上刻下的一排字母。而H.M.说的每个词都拨云见日,证明了布魯斯的清白。

“H.M.!”丹尼斯突然恳求道,“听我说!”

大眼镜后面那对锐利的小眼睛锁定在他身上。

“怎么了,孩子?”

“布魯斯告诉我们,”他润润嘴唇,“说是他早就知道您来到此地了,而且也和您谈过话,果真如此吗?”

“千真万确,孩子。”

“布魯斯是无辜的吧,爵士?而且你对他的行动一清二楚?”

H.M.犹豫了一下。

“噢,对,我心里都有数。”

“那您在这里等一下,”丹尼斯大喊,“等一下子就好!”

在众人未及反应过来之前,他便火速冲上楼去。

丹尼斯三步并作两步奔上楼梯,赶到布魯斯房门口,只觉得头脑第一次如此清醒。此前居然一时糊涂到勉强答应帮着“处理”那具尸体,想来多少也有被布魯斯一番说辞绕晕的缘故。但一想到他们险些铸成大错,还是不免冷汗淋漓。

警方并不怀疑布魯斯。他们从没怀疑过布魯斯。那些都是贝莉尔杞人忧天罢了。但如果布魯斯把他那大侦探的角色演得太过头,将米尔德里德·莱昂丝的尸体带出旅馆、藏到天知道什么鬼地方的话,他们俩可就百口莫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少说也得是个从犯。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赶紧告诉布魯斯!他要做的就是……

丹尼斯狂奔的脚步声在楼道里震荡,他猛地推开布魯斯起居室的门。

“布魯斯!”他大喊。

通往卧室的门、还有里面那扇通往墙外楼梯的门都大开着,冷风长驱直入灌进蓝灰色的房间,吹得《纽约客》、《广播时报》的纸页哗哗翻动。写字台上的信纸也横七竖八,如同丹尼斯的心智一样乱象纷纷。

他头一次发现布魯斯那台便携式打字机的盖子掀开了,滚筒上那张纸摇曳不停很是醒目。瞥见抬头的“丹尼斯”三字,他慌忙上前细看:

抱歉,老伙计,我再也等不及了。我自己去解决问題。布鲁斯。

在那仿佛永无尽头的几分钟里,丹尼斯始终愣愣瞪着这行字,任由身边的信纸上下翻飞。

“布魯斯!”他又大吼一声。

他得到的回答是远远传来的发动机作响,仿佛是一个金属巨人磨牙霍霍那样,虽微弱却刺耳,戳得人筋骨发麻。一辆轿车正挂上最低挡飞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