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2/15页)

半分钟的寂静之后,他十分镇静地说:“那么凶手是谁呢,格雷小姐?”

“是你。你杀了自己的儿子。”

“原因呢?”他俨然以考官似的冷酷语气提问道。

“因为他发现你的妻子不是他的亲生母亲,外祖父留给他们母子的钱是欺诈得来的;因为他再也不想占这种便宜,也不想在四年之后接受他的遗产。而你害怕他会把这件事情公之于世。就说沃尔温顿信托基金吧,如果真相败露,他们所承诺的投资就会泡汤,而你的实验室前景可就不妙了。你不能冒这个险。”

“是谁把他的衣服脱掉,还打出了那份自杀遗书,然后又把口红擦掉的呢?”

“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会告诉你。这才是你雇用我进行调查的真实目的,不是吗?你非弄清楚不可,否则难以安心。但是你杀了马克,你甚至安排了不在场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你让伦恩从学校给你打电话,还让他自称是你的儿子。他是你唯一可以绝对相信的人。我想你并没有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他只不过是你的实验室助手,不会要你解释什么,你要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即使他真的猜到了其中的缘由,对你也没有危险,对不对?你准备了不在场证据,但是又不敢使用,因为你不知道马克的尸体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如果有人在你声称接到他的电话之前发现尸体并伪造了自杀现场,那你的不在场证据就不攻自破了,一个不攻自破的证据是很要命的。所以你找了个机会跟本斯金谈话,更正了误会。你把事实真相告诉了他,打电话给你的是伦恩。你可以信赖伦恩来给你作证。但即使他抖出了真相,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谁也不会相信他的。”

“是的,就像没人会相信你一样。你还真是一心想要挣这份钱呢,格雷小姐。你的解释相当聪明,在一些细节问题上,甚至可以说像真的一样。可是你知道,而且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警察会把这话当真。你已经没有办法再找伦恩对质了,这对你来说真遗憾。可是正如我所说的,伦恩已经死了。他在一场车祸中被烧死了。”

“我知道,是我亲眼所见。今天晚上他想杀了我,这你知道吗?再早些时候,他想用恐吓的手段让我放弃这个案子。是不是因为他也开始怀疑事情的真相了?”

“如果他真的去杀你,那是他自作主张。我只让他监视你。我签的合同是让你全力以赴地查案,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我只是想确信我的钱没有白花。我确实是得到了某种回报,但是出了这个房间之后,你就不应该再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无论是警方还是法庭,都不会同情诽谤中伤或者胡说八道的人。你有什么证据呢?没有。我的妻子是被火化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无论死的还是活的,能够证明马克不是她的儿子。”

科迪莉亚说:“你去找过格莱德温医生,发现他年事已高,无法给出不利于你的证据,所以你很是得意。你没有必要为此担惊受怕了,而且他也从来没有怀疑过,是不是?你之所以选择他作为你妻子的医生,不仅因为他年纪大,还因为他平庸无能。可是我有一个小小的证据,伦恩本想给你带过来的。”

“那你就应该把它保管好。除了尸骨,他身上没有一样东西从车祸中保存下来。”

“还有那些女人的衣服,黑色的短裤、胸罩。可能有人还记得这些东西是谁买的,尤其当买这些东西的是个男人。”

“有的男人的确会为自己的女人买内衣。如果我要策划这样一起谋杀,我认为买这些附属用品并不会让我不安。在一个顾客盈门的大商店里,而且是一天当中生意最忙的时候,一个在收银台工作、应接不暇的女店员,面前堆了那么多货物,还能记住一次很普通的交易,一次用现金支付的诸多商品中的一件吗?这个人很有可能还进行了简单的化装,我怀疑她甚至连他的面孔都没有看清楚。你当真相信,过了几个星期之后,她还能够从成千上万的顾客中识别出某一个人,而且有足够把握,能让陪审团的人相信?就算她做到了,除非你手上有那些衣服,否则又能证明什么呢?格雷小姐,有一件事情你要明白,如果我要杀人,我一定会做得干净利落,不让人发现。就算警方真的听说了我儿子被发现时的情况——他们很可能会听说,因为显然,除了你以外还有别人知道这件事——他们只会更加确信他是自杀。马克必须要死,与其他人的死不同,它是有目的的。人类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自我牺牲的冲动。他们会为任何事情去死,或者毫无理由地牺牲,只为追求一些毫无意义的抽象概念,譬如爱国、正义、和平,为了别人的理想、为了别人的权力、为了几英尺土地。毫无疑问,当你为了拯救一个孩子,或者当你相信,你的牺牲会为癌症治疗找到一种办法,你就会不惜献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