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5)(第2/2页)

可是,直贵想,不要以为朝美理解了,她父母也会理解。不会的,越是社会地位高的人,对女儿选择的伴侣越是神经过敏。要知道是服刑者的弟弟,而且犯的是抢劫杀人罪,觉得他们是怎么也不会认可两人的关系的。

朝美也许还会接受。没准会说,我从家里出来,跟父母断绝关系。但他觉得不能那样做。

他深深了解这些差别与偏见的威胁,知道如果按现在这么下去自己是不会得到幸福人生的。要想得到,必须有某种力量。不管是什么力量,出类拔萃的才能也好,或是财力也好。

中条家具备那个财力。如果放弃它,只会给朝美带来和自己一样的痛苦。

如果隐瞒刚志的事呢?

对朝美也必须撒谎,直贵想。不能只对她说实话,拜托她不告诉父母,不想把她也作为从犯。而且她也不会同意那样做吧。从小娇生惯养的她,不知道失去这种生活会是怎样可怕的一种情景。

不说哥哥的事,必须隐瞒一生!直贵心里逐渐坚定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