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2/4页)

然而今晚莉丝·艾奇森躺在屋外,袒着胸,裙子撩到大腿以上——觉得瞌睡难当。她眼望玻璃暖房,浑身愈来愈松懈,灯光呈现青蓝色。她听见欧文用铁锹拍打沙袋的声音,看见波霞在楼上一间卧室中的身影。她就这样睡着了。

也许只过了十秒钟,传来树枝折断的声音,像枪声般震耳。莉丝那双红润的手谨慎地抱在胸前,像一座古代圣徒的雕像。她坐起来,立即不可挽回地清醒过来。她掩上罩衫,放下裙子,眼睛盯着从一排铁杉树后走过来的一个男人的身影。

他驾着那辆七九年出产的“雪佛兰”小货车,从一条岔道转上二三六号公路。他对付着那台哼哼唧唧的老爷引擎,将时速加到七十英里。从声音判断是轴承出了毛病,便不再去想它。

川顿·海克差不多是半躺半坐着,左脚踏着油门,右腿伸在长条座椅上,腿上卧着一条狗。这是一条四岁公狗,一副忧伤的神情。海克总是这么开车——伸着一条腿,腿上倒不一定总是卧着狗。主要是由于这种开车习惯,他买了一辆自动换挡,带长条座椅的车。

川顿·海克比那条狗正好大三十二岁,人们有时管他叫“哈蒙德河谷来的瘦子”。如果人们看见他脱去衬衣,就不会再叫他瘦子——在乡下打猎、捕鱼、干杂活练出他一副身材。他瘦,但是肌肉发达。上个月,他的肚子才稍许朝腰带上方腆出了一点。这也许因为活动太少,另外也可能啤酒喝太多,加上老吃双份盒式快餐。

今晚海克按摩着褪色牛仔裤下一个部位,那里有一块枪伤留下的亮疤,在右大腿上。四年前受的伤——又快到周年,他想——伤疤仍像皮筋一样紧扯着他的肌肉。小货车的后照镜上吊着一根塑料做成的骨头,看起来跟真的一样。海克买这根骨头来哄他的狗。那狗当然不会上当——爱米尔是一只纯种狗。

路边一块标示版闪过了运河,海克从油门上抬起脚,急踩刹车。那狗在聚乙烯长座椅上不由自主地向前一滑,露出不高兴的样子。海克开到高速公路出口处,沿路面不平的乡间马路前进四分之一英里。他看到远处的灯光,和闪烁的星星,却有一种孤寂感。他找到那家废弃的小店铺——一个农民过去曾在那里卖奶酪和蜂蜜。他下了车,没关引擎,把神情焦躁的狗留在座位上。

除了天气极冷之外,海克总是今晚这身打扮:一件黑T恤衫,外边是一件工作衬衫,再外边是一件蓝色牛仔茄克。他不安地打量四周,在满是尘土的停车场上慢慢踱步。他瞥一眼停在一旁的小货车,觉得车灯亮得太显眼,便过去关掉引擎和灯,在一片漆黑中继续踱步。海克忽然听到附近一阵沙沙声,他立即辨认出那是野獾。这种动物并不危险,但他的手还是按着枪。他那把老式自动手枪的枪柄镶着电木,装在更老式的牛仔皮套里,枪套末端吊着生牛皮穗儿。

天上乌云密布。风暴早该来了。天啊,就下一场雨吧——他没有望天,只是悄声自言自语——几个小时之内不要刮风。那样就帮了我的忙,帮了我的大忙。

海克继续踱步。灯光照亮停车场,一辆车开过来,嘎吱一声煞住闸。穿一身灰警服的警长像训练营的新兵一样挺着身体朝海克走来。

“道恩。”海克敬了一个不太精神的礼。

“川顿。你能抽出空来,我很高兴。”

“风暴要来了,”海克说。

“可我知道,你的爱米尔能在台风中嗅到目标。”

“可能吧,”他对海弗山警长说,“不过他可不愿意被雷劈死。这回的逃犯是谁?”

“去年在印第安舍身崖捉到的那个疯子,你还记得吗?”

“谁能忘得了他呢。逃到这一带来啦?”

“今晚上钻到别人的尸袋里逃走的。”海弗山解释逃跑的经过。

“疯是疯,可也挺会动脑筋的。”

“他逃到了斯汀森附近。”

“那么他是开车逃走的,那个疯子?”

“是的。殡葬工开的车。那个开车的人在那儿等着呢。还有查理·费纳和几个州局警察。费纳带着他的几条母狗。”

警察局里的狗不是真正的追捕狗,而是猎狗——拉布拉多狗——偶尔也用它们追捕逃犯。它们的鼻子很灵,又都是切除卵巢的母狗,不容易迷路。但它们常会分散注意力。爱米尔是一只紧盯目标的狗,一旦嗅准了线索,它会紧追不舍,即便路上蹲着一只野兔,它也会一步跨过,不予理睬。在追踪途中,只听得到它咻咻的急促喘息。那些母狗则一上路就很兴奋,花很多时间嗅来嗅去,还汪汪叫个不停。不过,追捕危险的逃犯时,还是带上一群狗为妙。他问海弗山,让狗嗅什么实物。

“内衣。”警长递给他一个塑胶袋。海克知道海弗山警长懂得如何保存充当追踪线索的物件。内衣必须是没洗过的,谁也不能用手碰它。警长说:“据我们所知,他差不多是光着身子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