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6页)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撒谎道,“我只是想知道那天晚上你有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

“早上见到过。”他说,“不记得有没有聊天,应该是没有。一早要伺候四个小萝卜头,可不是件轻松的工作,你懂吗?”

纳什摇一摇杯中凝结在一起的冰块,抚了抚刺人的胡子。“大家努力了这么久,案情却毫无进展。”他说。

“维克里忙得团团转。堪萨斯市那边派了人来,好像是颇有来头的警探,其实也不过是个小伙子,毛毛躁躁的,每天数日子,等任期满了就闪人。你要不要一张安的香片?”他把“相片”讲成“香片”,我一不留心也会讲错。他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大头照,安歪着嘴,笑得很开心,一头浅棕色的头发长到下巴,长度参差不齐,像狗啃的一样。

“学校拍照前一晚,我太太想帮安上发卷,没想到安自己把长发剪了。她很任性、很男孩子气。坦白说,我很惊讶他们居然会挑她下手。我们家最漂亮的是阿什莉,大家都爱盯着她看。”他又瞥了照片一眼,“安死前一定很痛苦。”

我离开前,纳什告诉我安遇害那晚要去拜访的朋友家的地址。我慢慢开车过去,连续驶过好几个方正的街区。西区是风谷镇的新市区,地上的草很嫩,一片新绿绵延不绝,是三十年前市政府出资请人种植的,哪像我老家门前的草,又黑又硬又会扎人,不过做成树叶笛倒很好。先把叶片从中间分成两半,卷起来,用力吹,叶片会发出微弱的哨音,你可以一直吹一直吹,吹到嘴唇发痒为止。

我猜安骑到朋友家顶多只要五分钟。就算十五分钟好了。她可能会想绕远路,毕竟闷了整个夏天,终于逮到机会可以大展身手,真正骑自行车上路了。要九岁的小孩在家附近打转多无趣啊。不知道自行车后来怎样了。

我缓缓驶过艾米莉·史东家。夜空绽成一片靛蓝,我看到小女孩的影子从明亮的窗口跑过。我敢说艾米莉的爸妈逢人便讲:“现在我们睡前都会紧紧抱着她。”我敢说艾米莉一定很疑惑:安被带到哪里杀掉了?

至少我很疑惑。因为不管牙齿多小,不管受害者有没有断气,要拔二十八颗牙齿,绝对是件费力的事,非得找个隐秘地点,确认四下安全无虞,这样偶尔拔累了,还可以休息几分钟喘口气。

我看着安的照片,相纸两边往内卷,像是要保护照片上的她。那头叛逆的短发,坏坏的笑容,都让我想起失踪的娜塔莉。我喜欢。我把照片收进储物箱,挽起衬衫的袖子,用蓝色圆珠笔在手臂内侧,一笔一画写下她的全名:安·玛莉·纳什。

虽然我需要利用别人家的车道倒车回转,但我没有这么做。这个小镇已经人心惶惶,不需要不明车辆吓得他们魂飞魄散。我开到街角左转,绕远路回我老家,心里天人交战,挣扎着要不要先打电话,最终放弃这个念头。老家已经在三条街外,现在打为时已晚,只会被解读成虚情假意。都过了州界才问方不方便登门造访,未免多此一举。

我妈的大宅邸位于风谷镇南端的富豪区(如果三个街区也能算一区)。她(我以前也是)住在富丽典雅的维多利亚豪宅里,屋顶有个平台,房子四边都有阳台环绕,屋子后边凸出一块阳台,加盖拱形屋顶,供夏天乘凉。屋内有很多小房间,曲折的内部空间令人好奇。维多利亚时代——特别是在美国南方——人与人之间需要距离,预防肺结核和流感,避免一触即发的性欲,人人筑起高墙,将黏腻的情感纠葛隔绝在外。多点空间终归是好事。

这栋宅邸位于陡峭的山头。打一挡可以沿着老旧龟裂的车道开上去,将车停在山顶的车廊里,免得淋雨;或者也可以将车子停在山脚,扶着左手边雪茄粗细的栏杆,攀爬六十三级阶楼梯到达山顶。我小时候总爱沿楼梯爬上去,从车道跑下来,自以为栏杆设在左边,是因为我是左撇子,有人想讨我欢心,才故意这样设计。没想到我以前居然这么自以为是,真是不可思议。

我把车子停在山脚,尽量不要打草惊蛇。我挥汗如雨爬上山顶,撩起头发,扇一扇颈背,掀一掀上衣——法国蓝的衬衫,腋下沾到汗渍。套句我妈的话,我闻起来熟透了。

我按下门铃。小时候那声长长的尖锐的猫叫声不见了,变成短短的一声“叮”,很柔和,像朗读录音带要小朋友翻页时的声音。二十一点十五分。这会儿他们大概已经睡了。

“请问是哪一位?”门后传来我妈纤弱的声音。

“嗨,妈,是我,卡蜜儿。”我装出稀松平常的口吻。

“卡蜜儿。”她打开门,站在门口,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也没有张开手臂拥抱我,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连敷衍一下也没有。“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