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4/7页)

由于判断上的失误,在被怀疑的有犯罪前科的名单当中,6号和11号被列为重点调查对象的时候,武上把他们的外表、长相、经济实力都做了研究,把他们的照片横过来竖过去的观察,试图找出他们身上能吸引女学生的地方。

在调查有犯罪前科的嫌疑人的专案组里,秋津的一组和鸟居的一组总是有意见分歧。秋津是负责调查6号的,他认为6号犯罪的可能性很小。

秋津说:“单从他的年龄来说,也许会认为他肯定会是个年轻女人喜欢接近的男人。但是,他从上次犯案时起就失去了工作,老婆也在他被关押期间和他离了婚。出狱后一个人生活,行动倒是自由,可他至今连一部车都没有。”

无论是从广场饭店事件中的动机考虑,还是从搬运千秋的尸体的角度考虑,罪犯都应该是自己拥有汽车的人,这也是特别调查总部的一致见解。

至于11号,他身上有许多与武上描述的罪犯相似的地方,按鸟居的说法,是“有相当大的可能性”嫌疑人。

11号是个年轻人,直接犯案的事件是因为他交往的女朋友要和他分手,他就形影不离地尾随着她,因为女朋友有防范,他就把目标转向了女朋友的妹妹。女朋友的妹妹当时是个上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他在她放学途中把她胁迫到饭店里软禁并强暴了她。

11号在五年前犯案时还是大学三年级的学生。当时,被害的女孩儿趁他不注意逃了出去,跑到最近的派出所报了案,巡警到饭店去抓他的时候,他还在床上睡觉呢。

在他被逮捕以后,负责审理他的案子的警官在审讯时发现他的思维很混乱,常常把被害人一方的姐姐和妹妹搞混,甚至时间和日期观念都很模糊。但是感觉他有轻微的意识障碍,对他的精神状况存有疑问。另外,当时在他家附近有数起女青年在夜里回家的途中遭到袭击、殴打的事件,经过调查证明都是他干的。那时,被害女青年当中曾有一人作证说,她当时被他打骂的时候听见他嘴里叫着另一个人的名字,经调查那个名字是一个曾与他交往的女人的名字。他似乎是把那个女青年看成是甩了他的,他所憎恨的那个女人。

结果,检察院方面申请为他做了精神鉴定,虽然鉴定书在公审时提交给了法庭,但法庭认定他充分具有行为能力,没有精神障碍,他被判处五年徒刑。被告人没有上诉,接受了徒刑。

“关于他在未成年时期犯的几个案子,公审的时候控方律师没有提出控诉。大概是认为那些是以往的事,他应该接受治疗吧。关于他的五年的刑期也是有分歧的。有人认为重了, 也有人认为判得轻了。当时负责案子的是个女检查官。”

鸟居虽然不善于体谅别人——在有马义男的事情上就表现得很明显,但他办事儿却很麻利。他和别人的摩擦有时就是因为他太麻利了才引起的,武上倒是很欣赏他的麻利劲儿。鸟居把交给他办的有关11号情况的档案很快就整理好了。

“这个人未成年时期的几起案子的内容几乎差不多,作案的对象都是冷淡他的和讨厌与他交往的女孩儿,他尾随她们,一天上百次的打电话,甚至把她们胁迫到自己家里施暴。他没有同伙或组织,是个性格孤僻的男人。”

“仅仅是暴力。”

“是啊。他在服刑期间还是个模范囚徒,五年的刑期,刚三年就假释出狱了。规定他定期向保护司汇报,接受保护司介绍的医生的指导。如今,他和父母住在一起,没有固定职业,只是到一个离家不远的个体餐馆干临时工。他本人还一直想回大学完成他的学业呢。”

“他学的什么专业?”

“是法学系。”鸟居一脸严肃地回答。

“这么说,他出狱以来一直挺安定的?”武上看着鸟居的脸问道,“可是,你不是认为这个家伙很有可能和大川公园的案子有关系吗?为什么?”

“一个是外表,我很赞成您对罪犯外表的估计。”

“的确,从照片看这人长相还不错。”

“虽然肤色有点暗,但他的个子比较高,身体很健壮,怎么看都是个英俊的小伙子。据说他现在还是独身。这样的人怎么总被女孩儿给甩了呢?”

鸟居像是自己问自己。

“这个人是受过教育的。学生时代成绩也很好。据他高中时的同学说,他还是学生中的领导,担任过学生会的主席。那可是选举选出来的呀。”

武上慢慢地点了点头。

“要把日高千秋的尸体搬上大象滑梯是需要相当大的力气的。从这一点看,他倒是符合条件的。而且他自己也有车,是一辆轻型汽车。”鸟居又补充说。

11号的车是一辆红色的像玩具似的双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