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 弗林医院 第四章 明亮和明亮(第4/4页)

明亮说:“一个小时前,我入住你们宾馆的时候还用它了,当然是在你们这儿丢的。”

胖女孩低下头去找了找,说:“我这儿没有。要不,您回房间再看看?”

明亮说:“我怀疑有人捡走了它,而且用它在你们这儿登记了房间。”

胖女孩想了想,说:“您说说号码吧。”

明亮就报上了身份证号码。胖女孩在电脑上查了查,眼睛一点点瞪大了,她抬头看了看明亮,问:“您叫李明亮?”

明亮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是啊,怎么了?”

胖女孩说:“108和109房间都是用这个身份证登记的……”

听到这句话,明亮的心一阵狂跳。其实,她的身份证就在她的口袋里,她只是想试探一下,没想到,一切都跟她猜测的一样——对门住进的那个女人,不但跟她穿的衣服相同,名字也相同,身份证号码也相同!

没错儿,另一个她出现了!她和明亮形影不离,现在她住进了明亮的对门!

胖女孩说:“您看看,还丢了什么东西?”

明亮掏出了电话,手忙脚乱地按。

胖女孩问:“您打给谁?”

明亮说:“我报警啊。”

胖女孩突然说:“我觉得不明智。”

明亮停下来看了看她:“为什么?”

胖女孩说:“您怎么证明是她偷了您的身份证,而不是您偷了她的身份证?”

胖女孩的眼睛渐渐变得咄咄逼人。

明亮感觉,她实际上是在威胁自己。

明亮说:“难不成她和我长得也一样?”

胖女孩说:“她用身份证登记的时候,既然我们都没看出是两个人,肯定非常像。”

明亮的大脑“嗖嗖”地转起来——如果警察打开109房间,看到另一个自己,他们会怎么处置这件事?

他们会惊诧两个人为什么长得一模一样,接下来公事公办,如果对方不承认偷了明亮的身份证,她们都会被带回公安局,弄不好还要检测DNA,确定她们是不是失散的双胞胎,说不定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工作失误,把身份证发重了……那实在太麻烦了。

万一警察搜身,发现明亮的身份证并没有丢失,那就是报假案,属于违法。

两个女人长相相同,又持有相同的身份证,这种怪事百年不遇,肯定会被媒体报道……那就更麻烦了。

终究要处理完的,两个人将一起离开公安局。来到街上之后,两个明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她不知道对方会露出什么表情来,越想越怕……

想来想去,明亮实在没有勇气面对另一个自己。

最后,她决定躲了。

她对胖女孩说:“丢就丢了,没事了,谢谢你。”

然后,她匆匆走回了房间。她要收拾一下东西,立刻离开这个地方。

走到109房间门口的时候,她放轻了脚步。109房间寂静无声,那里面住着另一个自己,不知是人是鬼,这种感觉太恶心了。

明亮停在109房间门口,蹲了下来,防止里面的人正透过猫眼朝外看。她竖起耳朵听。

房间里好像没人,没有电视的声音,没有说话的声音,没有洗澡的声音,没有走动的声音。

那个人在干什么?

不是在睡觉,就是正从猫眼朝外看。如果她正从猫眼朝外看,两个人就隔着一层门板。

明亮紧张起来,不小心一颗扣子刮到了门板上,在安静的楼道里,发出清晰的声音:“啪啦……”

她担心门板突然被拉开,赶紧站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到自己的房间门口,掏出钥匙,几次才对准锁眼,把门打开。

她正要跨进去,猛地哆嗦了一下,停住了——另一个自己正坐在她房间的沙发上,定定地朝她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