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亡灵书 第七章 无名氏(第2/2页)

不知什么时候,我被一群打架的狗的叫声惊醒,眼前亮起手电的光芒,是大楼的主人罗浩然,还有他的那条米黄色的狗。

“求求你!给我口水喝!”顾不得自己这把年纪,我向这个中年男人哀求。他的手中还有半瓶水,却拧开瓶盖送到他的狗面前——狗舔着瓶口把水喝光了。

“你还记得我的脸吗?”罗浩然摘下口罩,用手电往自己脸上照了照,我眯起眼睛看了许久:“不,不记得。”

“十七年前,我们见过,就在这里。”他的脸上看不出表情,只有眼里微微放出一丝寒光。

十七年前?我们见过吗?不过,当时我就住在这个地方,未来梦大厦建造之前,这里是一片破旧的老房子。而我是一个下岗工人,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打打麻将炒炒股票……

“对不起,我忘了,你是——”

我还没问完,罗浩然已抓住我的手。

我看到鲜血从我的手腕上飞溅出来,要是我再年轻二十岁,肯定会喷得更高。

他用一把利刃割开了我的腕动脉,之后把刀丢在地上,装作我自杀的样子。他拿出一个杯子,盛满冒着热气的温水,浇在我被割开的动脉上。那条狗坐在地上,漠然地看着就要死去的我。

直到最后一刻,我也不想放弃。

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某些事情,是你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对不起,让大家笑话了,我是多么想活着,一直活到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刻。

我的血就要流尽,既感觉不到手腕的痛,也感觉不到长满蛆虫的伤口。我的眼前渐渐模糊,再也看不清罗浩然与他的那条狗了。

十七年前,我有没有见过他呢?

该死的,我可不想就这么死得不明不白!

我死了。

我并没有往上飘浮,而是被什么往地下拖去,经过无数层的地狱,直到最深的那片冰冷黑暗的海底。

相比较死后的世界——活着,真好!

所以,请你们活着,我最亲爱的朋友们。

啊!对了!在与死去的妻女重逢之前,我突然想起来了!

十七年前……十七年前……我见过……见过罗浩然!

居然——是他!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