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琪 2016年2月13日 星期六(第3/4页)

我皱起眉头。“鸟舍”看起来比我记忆中的还要糟糕,也许由于年深日久,它变得更加破败了,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莱昂住在这种破烂地方。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你不在这边住了吧,丹尼?”

丹尼尔扭头看我,脸上满是讥讽的表情。“不,当然没有。但就算我还住在这边,那又怎么样?别那么势利眼,弗兰琪。”

他的话使我的脸颊发烫。他就是这么看我的?一个势利眼?

丹尼尔左转进入多佛路。我记得很清楚,这里离你长大的地方就隔着几条街。

他把车停在59号外面,59号位于马路尽头,车库旁边的砖地上停着一辆生了锈的绿色雷诺,车轮子不见了。我们小的时候,这里停着的是一辆报废了的福克斯科蒂纳,我记得你很讨厌它。

“但愿莱昂还在这里。”丹尼尔说。他刚要打开车门,我就惊慌失措地伸出胳膊,抓住了他外套的衣袖。

“丹尼尔……你应该知道……”

他停下来,手指放在门把手上。“弗兰琪,你这是什么意思?”他的声音很温和,那一刻,我很想把一切都告诉他,然而我不忍心用真相击碎他的幻想。意识到我的迟疑,他把手从门上拿开。“你知道,你什么都可以告诉我,不是吗?我会理解的。”

我咬着嘴唇。我还没有准备好告诉他,我只希望莱昂保持沉默。

“弗兰琪?”

“没关系,我以后再对你说。”我注意到,当他默默无言地从车上下去时,脸上闪过一丝失望,尽管本能尖叫着命令我留在座位上,但我别无选择,只能走出车子。

我站在房子前面的人行道上,天空下起了毛毛雨,车库的红油漆已经剥落,露出下面的锡色,一切都变得比我记忆中的更加灰暗狭小,我周围的一切好像都缩水了。

鸟舍的布局就是如此,必须走过车库、穿过后花园才能来到房门口。我跟着丹尼尔穿过一扇大木门,觉得自己仿佛在非法侵入他人领地,而且好像有人在注视着我。杂草丛生的花园里躺着生了锈的儿童秋千和一只废弃的自行车轮,一道厚厚的莱兰德树篱将花园与邻居家的园子隔开,花园另一侧是马路,路边有一道栅栏。一堵矮墙在花园里隔出一个狭小的天井。我跟着丹尼尔穿过水泥路,他抬起手来敲门,我站在他身后等着,不知不觉屏住了呼吸。

我数着他敲门的次数。一、二、三、四……门开了。

莱昂出现在门口。他的头发依然是黑色的波浪形,其中几绺已经变为灰白,皮肤还是晒得黑黑的,假如见到现在的莱昂,你还会不会喜欢他?我猜很可能会。

在伦敦生活的这些年,我与银行家、律师、医生和商人约过会,都是光鲜性感的都市帅哥,后来迈克出现了,我喜欢他,因为他流露出与莱昂和丹尼尔一样原始的性吸引力,他们天生拥有这样的魅力,无须花费许多时间在卫生间脱毛剃须、美发护肤。

身材高大的莱昂脑袋几乎顶到了门框,他用那双我所熟悉的、洞察一切的蓝眼睛打量着丹尼尔。“你来干什么?”他问。

“谈谈。”

莱昂转脸看我,我们同时沉默了片刻,似乎在端详对方这些年来出现了哪些或微妙或明显的变化,然后,他突然缓过神来,开口道:“弗兰琪,我听说你回来了。”

这么说他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揪了起来。那封信是他写的吗?你永远不会告诉他我们做了什么,对吗,索芙?

“你好,莱昂。”我想要微笑,但脸上的肌肉就像被冻住了一样,我使出所有力气,才勉强扯了扯嘴角。

“还是进来说话吧。”他让出位置,我们跨进门槛。

“你回来多久了?”我们三人来到厨房,室内的装潢是老式的农舍风格,护墙板是玉兰木的,冰箱上贴了一张小孩画的猫,由一只斯特诺线轮渡公司的冰箱贴压着。整个厨房里有一股湿抹布和漂白剂的味道。

莱昂把水壶搁在炉子上。“才回来几天。我不打算久待。洛肯和斯蒂芙几乎没地方住了。”他做了个鬼脸,“五个孩子,一个孙子。”

我想问他为什么要回到这里,还有自从我上次见到他以来他一直在做什么,可我说不出来。

丹尼尔似乎读得懂我的思想,他替我开口了:“那你还回来干什么?”语气有些咄咄逼人。

莱昂耸耸肩。“我的工作合同到期了,所以我打算回来,重新整编,想想下一步该做什么。”重新整编?我过去认识的那个莱昂可不会使用这种一本正经的商业用语,他似乎排练过这些说辞,好像知道我们会来找他。“你们先进去,我等一下把茶端过去。”他指了指通往走廊的门,我没有立刻跟着丹尼尔出去,而是留在原地,希望能和莱昂单独谈话,但是他背过身去,我别无选择,只好跟着丹尼尔走进客厅——也是休息室兼餐厅,就像你们家的老房子那样,房间里有个石头壁炉,上方挂着宽屏电视,我记忆中的那块九十年代的花卉图案的窗帘已经被木质的百叶窗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