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5页)

“左侧的楼房是温哥华公寓,公寓后面是另一条街。至于第三幢楼房,也就是你们站在院子的入口处,正前方的那幢楼房,叫作蒙特利尔公寓,它的背后是铁路。”

汤姆森指着地图问:“院子中间那是什么房子?”

“茅房,”警司答道,“臭得要命,因为所有人都要用这间茅房。”

沃尔登暗自想:别磨蹭了,快点儿说吧!

汤姆森又说:“依我看,费利克斯逃出院子的路线有三条。第一是院子的入口,我们自然会把它堵住的。第二是院子另一头的左侧,温哥华公寓和蒙特利尔公寓之间的小巷能够通往邻街。派三个人守住那条小巷,警司。”

“遵命,长官。”

“第三是蒙特利尔公寓和多伦多公寓之间。这条小巷通往放建材的院子。再派三个人把那里守住。”

警司点了点头。

“那么,这几幢楼房背面有窗户吗?”

“有,长官。”

“那费利克斯还有第四条路可以逃出多伦多公寓,也就是从楼背面的窗户爬出去,穿过堆放建材的院子。最好派六个人在那座院子里守着。最后,我们要在这座院子里多安排些人手以壮声势,震慑他乖乖就范。这样安排你看可以吗,警司先生?”

“依我看,您想得太周到了,长官。”

他全然不清楚我们的对手有多么难对付,沃尔登心想。

汤姆森说:“你和萨顿探长负责出手逮捕他。你带枪了吗,萨顿?”

萨顿把大衣往旁边一掀,露出藏在胳膊底下的一支左轮小手枪。沃尔登吃了一惊:他原以为没有哪个英国警察会佩枪出门。看来政治保安处果然不同于其他部门,他不由得感到欣慰。

汤姆森对萨顿说:“你最好听从我的建议——去敲他的房门时,一定要把枪拿在手里。”他又转身对身穿制服的警司说:“你就用我的枪吧。”

警长似乎受了冒犯,说:“我当了二十五年警察,从未感觉自己需要佩枪,长官,所以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也不打算从这次行动开始佩枪。”

“在追捕这个人的过程中,已经有多名警察殉职。”

“可我还没有学过开枪呢,长官。”

我的天啊,沃尔登绝望地想,我们这种人怎么能对付得了费利克斯这样的家伙?

汤姆森说:“我和沃尔登伯爵就守在这座院子的入口。”

“你们待在车上吗,长官?”

“我们待在车上。”

快点行动吧,沃尔登暗自寻思着。

“行动吧。”汤姆森说。

费利克斯忽然发现自己已是饥肠辘辘——他已经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他琢磨着该怎么办。现在他的下巴胡子拉碴,身上穿的又是工人才穿的衣服,店员准会留意他的举动,想要偷东西就更难了。

他刚冒出这种想法,便暗自自责,偷东西有什么难的,他告诉自己。我想想:我可以找一户郊区的人家——那种家里只有一两名佣人的人家,从送货员进出的房门进去。厨房里保准有个女佣,或是个厨娘,我就嬉皮笑脸地对她们说“我是个疯子,要是你不想被我强奸,就给我做个三明治吃”。我得走到门口把门堵住,以防她逃跑。她有可能会高声叫嚷,若是这样我就逃走,到另一户人家去碰碰运气。不过,她很有可能会给我吃的了事。那我就对她说“谢谢,你是个好人”,说完就走。偷东西从来没什么难的。

钱倒确实是个问题,费利克斯心想,看门人真是乐观,好像我有钱买床单似的!他明明知道我身上没钱……

他明明知道我身上没钱。

想到这儿,费利克斯顿时觉得刚才普莱斯进屋的理由很可疑。他究竟只是乐观地想赚钱,还是来刺探我的动静?我的头脑好像越来越迟钝了,费利克斯这样想着,站起身走到了窗口。

我的天啊。

院子里站满了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察。

费利克斯盯着他们,不由得惊恐万分。

这情景使他联想到一窝蠕虫,一条压着一条,扭动着身体在地洞里翻卷蠕动。

他心底的本能仿佛在尖叫:快跑!快跑!快跑!

往哪里跑呢?

警察把院子的所有出口全守住了。

费利克斯想起了屋后的窗户。

他跑出房间,沿着楼梯平台朝公寓背面奔去。那里有扇窗户正对着堆放建材的院子。他从窗口偷偷向下一瞧,只见五六个警察正在院子里的砖头和木板堆旁边各就各位。这里绝无逃跑之路。

那就只剩下屋顶。

他跑回自己的房间向窗外看去:所有的警察都站在原地不动,只有两人——一个穿制服、一个穿便衣——目的明确地穿过院子,朝费利克斯所在的楼梯口走来。

他抓起自制的炸弹和一盒火柴,向下一层楼的楼梯平台跑去。楼梯底部有扇带门闩的小门,门后是间壁橱。他打开小门,把炸弹放进去,点燃了纸捻的导火索,然后关上壁橱的门。他转身要走,在导火索燃尽之前,他还有足够的时间跑上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