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年谱卷八

「壬戌」同治元年,公五十二岁

正月,公在安庆。

初一日,内阁奉上谕:“曾国藩着以两江总督协办大学士。钦此。”又奉上谕:“曾国藩节制四省,昨又简授协力大学士,其敷乃腹心,弼予郅治,朕实有厚望焉。钦此。”

初十日,奏遵旨保皖抚大员一折。又奏再陈下情,力辞节制浙江军务一折。奏称:图浙之道。必以广信为运粮之路,以严州为近兵之路。现在惟左宗棠一军,不能遽达于严州,必俟蒋益沣之军到衢州后,两路并进,取势渐紧。所以规复浙江者在此,所以保全江西、皖南者亦在此。至臣所以再三渎陈不愿节制四省者,非因浙事既已决裂,有诿过之意。实因权位太重,恐开斯世争权竞势之风,兼防他日外重内轻之渐。机括甚微,关系甚大。又奏:遵旨保举李朝斌、喻俊明、任星元、丁泗滨等四员堪胜水师总兵之任。附片奏:前浙江巡抚罗遵殿殉难杭州,已奉旨赐恤,旋经御史高廷祜奏请撤销恤典。苛刻之论,殊欠公允。仍请从优赐恤,并将随同殉难之家属等一并旌恤,以彰忠节。王有龄以粮尽援绝,见危授命。其在任时,迭被参劾,难保无身后之訾议,请并从优议恤,以为以死勤事者劝!又片奏参安徽巡抚翁同书酿成苗逆之祸,两次失守,不能殉节。请旨革职议罪,不敢因其门第鼎盛,稍为迁就。又片奏报徽郡解围及各路军情大概。

是日,奉到谕旨,李续宜调安微巡抚,严树森调湖北巡抚。钦颁令箭、令旗、王命旗牌到营。

十一日,批饬江西藩司停止州县官吏摊捐之案。公谓地方亲民之官,必须令其旷然无累,然后可责之以民事,不至苛取民财也。

十七日,公奉到协办大学士之旨。公弟国荃授浙江臬司,蒋益沣授浙江藩司,陈士杰授江苏臬司。鲍超补浙江提督,并赏穿黄马褂。从公奏也。

二十日,左公宗棠击贼于开化县,破之。

二十一日,新购外洋火轮船一号到安庆。公出阅视,派委员弁管带,配以兵勇,于江面试行之。

二十二日,拜折恭谢天恩。附片奏称:自去秋以来,臣一门之内迭荷殊恩,感激之余,继以悚惧!垦求于金陵未克以前,不再加恩于臣家,庶可以保全功名,永承圣眷。前此迭奉保荐督抚大员之旨。封疆将帅,乃朝廷举措之大权,岂敢干预?疆臣既有征伐之权,不当更分黜陟之柄,不特臣一人为然。凡为督抚者,辨之不可不早,所以预防外重内轻之渐,兼杜植私树党之端。庶几纪纲弥肃,朝廷愈尊矣。

贼窜吴淞口,上海告急。镇江府城屡被贼攻扑。又分股渡江,扑江浦、浦口官军营盘。赵公景贤坚守湖州府城一年民余,粮援俱断,文报亦梗阻不得达。大学士翁公心存奏苏中士民结团抗贼,望曾国藩如慈父母,请饬该大臣派一素能办贼之员,驰往援剿。侍郎宋公晋条陈恢复江南大略。是时公屡奉筹画全局,派援江浙之旨。于是日具奏浙江之事,必俟左宗棠进攻严州,蒋益沣进驻衢州,鲍超进抵宁国,乃有下手之处。江苏之事,必先清江北,次及江南。现催李鸿章募练淮勇,酌拨湘军数营,驶赴下游,察看情形,再行驰奏。江浙贼势浩大,尽占富庶之区,财力与人数皆数倍于官军,不敢过求速效,以至偾事。又奏徽州官军胜仗郡城解围一折,随折奏保张运桂、朱品隆、唐义训、刘松山等十三员,阵亡参将黄和鸣等四十六员名,开单请恤。附片奏:鲍超一军在青阳大获胜仗,阵亡弁勇唐泗和第十一名请恤。又片奏:江苏绅士议借洋兵剿贼之事,上海本通商之地,借洋兵以保守人财则可,若令攻剿苏州、金陵,代复中国之疆土则不可。盖以现在攻城,而无助剿之师,将来克城,又无防守之师,专恃洋兵,洋人或见德而生怨望,不可不虑。维时上海已设立公局,会同洋人防守。公咨商巡抚薛焕,言苏州、金陵非可以幸袭而得,目前权宜之计,只可借兵防守沪城,尤当坦然以至诚相与,不可稍涉猜疑,致碍大局。其函致苏州绅士,言之尤详。

二十四日,奉到上谕:“贼氛日炽,而该大臣等章奏寥寥,南服惓怀,殊深廑念。其如何通筹全局,缓急兼权,着将一切机宜,随时驰奏,以纾悬系。钦此。”

李公鸿章募淮勇到安庆,公为定营伍之法。器械之用、薪粮之数,悉仿湘勇章程,亦用楚军营规以训练之,拨湘勇数营以助之。两省将卒,若出于一家,然公所教也。

二十六日,咨濒江各省督抚商定长江通商章程。饬善后局查办保甲,公自核定门牌团册之式。

是月,李世忠收复江浦、浦口二城。贼纠捻匪围攻颍州府,胜保公督师援之。彭公玉麟补授兵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