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战争中的目的和手段(第4/5页)

战斗是战争中唯一有效的行动。在战斗中,消灭敌人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就算战斗并未真正进行也是如此。因为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战争结局都是以消灭敌人军队为前提的。因此,消灭敌军是军事行动最基础的支柱,是一切军事行动的基础。事实上,一切军事行动都是以消灭敌军为基础的,就像拱门建立在石柱上一样。

所以,一切军事行动的前提是,它一定要对我方有利。战斗和一切大小军事行动的关系,就像现金支付同期票交易的关系一样,无论兑现的机会是多还是少,无论兑现的期限有多长,最后总是要兑现的。

既然战斗是一切军事行动的基础,那么我们便可以这样推断:我方的任何行动都会因为敌人一次胜利战斗而失去作用,敌人不但能够通过一次对我方行动有直接影响的战斗,而且能够通过任何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战斗达到这一点。

由于这些情况的影响,即因为每个重要的战斗,即消灭对方的军队,都会对其他战斗产生影响,这些战斗的结果像液体一样,总是要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所以,消灭敌军一直比其他手段更加优越,更加有效。

当然,消灭敌军这个手段只有在其他一切条件都一样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不过,我们如果就此断言,盲目的硬干总是比谨慎的巧谋好,那么便大错特错了。

有勇无谋的做法,兴许不但不能消灭敌军,反而可能会让自己的军队被敌军消灭。所以,这种想法不是我们所要表达的,我们所说的更大的效果是针对目标而言的,而不是针对方法而说的。在这里,我们不过是将达到这一目标产生的效果跟达到那一目标产生的效果作下比较罢了。

我们强调,在我们说消灭敌军时,并不是单指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而是也包括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这二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不可分割的。尤其是在谈及一次大的歼灭性行动对其他战斗肯定会产生的影响时,我们要注意到某些精神力量的丧失最容易影响其他部分。

精神因素是极具流动性的(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和其他手段相比,消灭敌军更具价值,但是该手段也要求人们付出较为高昂的代价,而且它本身危险性较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人们便采取别的手段。

对于采用这种手段一定要付出较为高昂的代价这点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在其他的条件都相同的前提下,我们越想消灭敌军,自己的军事力量的损耗也会越大。

运用这一手段会有这样的危险,由于我们的意图较大,所以,在无法实现该意图的情形下,我们的力量反而会遭遇较大的损耗。

所以,采用其他方法,成功代价虽然较小,但是失败的危险也相应地减少。不过,这也有一个前提条件,我方这么做,敌人也会这么做,这些方法可以同时被双方采用。

如果敌人选择了大规模战斗,那么将别无选择,我们只能违反自己的意愿,采用同样的方法。这个时候,一切都取决于这种歼灭性行动的结局。很显然,就算我方的其他条件依旧和敌人相同,可是我方在这次行动中所处的境况也是不利的,因为敌人不像我们一样,将注意力和部分手段用于其他方面。

两个不同的目的,如果其中一个不从属于另一个,那么用来达到该目的的力量,便无法同时用来达到另一目的,因为二者是互相排斥的。因此,如果一方决定采取行动,且它相信对方并无战斗的打算而是在追求别的目的,那么它将很有可能获得胜利。

所以,不管哪一方都要准确估计对方的意图,如果对方的意图和自己一样也不想进行大规模战斗,那么它追求其他目的的选择才是明智的。但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注意力和部分手段用于其他方面绝对不是指用在为消耗敌人力量而进行的纯粹抵抗上,而是指用于除消灭敌军外在战争中所能追求的其他积极目的上。纯粹的抵抗是没有积极意图的,在纯粹抵抗的情况下,我方的力量只能击碎敌方的意图,而不能用于其他方面。

现在我们要来谈谈和消灭敌军相对立的一面,即保存自己军队。消灭敌军和保存自己的军队这两种意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它们是相互影响的,是统一意图的必不可少的两个组成部分。

当然,在这里我们要探讨的是,当其中某一个方面占主要地位时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影响。消灭敌军这一意图具有积极的目的,会产生积极的结果,而这些结果最终会让进攻方击垮敌人;而保存自己军队这一意图则具有消极目的,它可以粉碎敌人的意图(纯粹的抵抗),这种抵抗最后只能用延长军事行动时间来消耗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