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其实,官场中也有弱势群体(第3/3页)

我真的没那么想过,我只是想怎么让一个好的制度实施得稳妥一点。对此,我有两个主张。一是先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财产公证,待下次荣升前再公证一次,将两次公证的结果比对,如果财产增幅过大又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说明此干部不能启用。这样就能够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待领导干部们形成了习惯之后再推行公示制度,就没有什么阻力了。二是推行领导干部费用开支公示制度。这一项倒真的可以立马向社会公示。官员开支这部分很可能会产生腐败,只有把这笔开支公之于众,才能更有效地防止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