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官舅爷嫖出强奸案 罢贪官逼宫常委会(第4/14页)

沈小初已经做好了放弃的打算。蓟原县每年都会有几条人命悬在那儿,除了矿工就是矿工,矿山上乱得啊,那些个煤老板,只要有俩臭钱,连自己是哪个爹妈生的,基本上都搞不清楚了。曾经有煤老板找过沈小初,送给沈小初一摞现金,试图让沈小初在背后给他撑腰。煤老板给出的价码很具诱惑力,至少在沈小初看来,那是一笔非常庞大的数字,他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也未必能挣来其中的一个零头。但他拒绝了。不是沈小初不爱钱,而是那样的钱,拿了烫手。沈小初可不想让自己的后半辈子,让一笔不义之财压死。钱嘛,多了多花,少了少花,日子能过就成。

为此,沈小初得罪过不少人,包括个别上级领导,尽管他获得过三次“全国优秀警察”的荣誉称号,但也只能窝在县局副局长的位子上,好多年都挪不了窝。以至于很多时候,沈小初都很怀疑,究竟能不能从更高的、精神的层面上,来理解自己所从事的警察行业?能不能呢?他不知道。

沈小初的神思有些恍惚,所以,当局长黎长钧踱进他的办公室,跟他谈刁富贵案子的时候,他的大脑还是一片惘然。

黎长钧说:“小初,那个啥,刁富贵的案子,还是内部处理一下……”

沈小初看着黎长钧,发愣似的问:“刁富贵,什么刁富贵?”

沈小初的反应让黎长钧有些不快。黎长钧以为,沈小初是在跟他打马虎眼,装愣充傻——沈小初没有理由不知道刁富贵是谁,就像没有人不知道他沈小初是谁一样,在蓟原,刁富贵的知名度几乎和沈小初一样高,一个是出了名的暴发户和二愣子,一个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有着相当知名度的优秀警察,何况,刁富贵的案子已经转到了刑警队,沈小初不可能不知道。

黎长钧用喉咙眼“吭、吭”了两声,提高音量说:“还有哪个刁富贵?就是华光公司的刁富贵呗。”

顿了顿,又补充说:“强奸小姐那个……为这事,人家郝局长刚给我打了个电话……”

沈小初这才冷丁清醒过来:黎长钧说的,是华光煤业公司的二愣子总经理。刁富贵的案子,沈小初当然是知道的。在他看来,那位卖淫小姐算不得什么好鸟,刁富贵却更加不是东西:一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主,就差吸白粉了。案子是城关派出所办的,具体细节沈小初刚开始并不是特别清楚。但他奇怪的是,一个嫖娼,一个卖淫,一家愿打一家愿挨的事,怎么折腾到最后变成强奸了?真有些匪夷所思。后来案子转到了刑警队,到了沈小初手里,他才搞明白:感情刁富贵来硬的,让小姐给录了音。也是该刁富贵倒霉,这位卖淫小姐居然是大学毕业生,在报社当过实习记者,嫌收入低,干脆一猛子扎进了烟花场所,毕竟当过半年多记者,家当一直随身携带,就连接客,录音笔都别在领口。当时,韩大伟跑来请示他,看怎么处理,他只是随口说:“该抓的抓,该罚的罚。”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表态有些轻率。沈小初明白,像刁富贵这样的主,一个小小的刑警队根本不能把人家怎么样,肯定会有人站出来说话,阻挠办案,弄不好,又是不了了之。这样的事情,沈小初碰到得太多了,能有什么办法呢?中国的法律是有一定弹性的,同样一个案子,可大可小,可轻可重。只是让沈小初感到意外的是,刁富贵的案子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局长黎长钧就亲自跑过来了。

黎长钧说:“刁富贵这个人吧,匪是匪了点,但本质不坏,加上案子本身有些不靠谱,还是罚上点钱,把人放了算了。”

沈小初说:“是不大靠谱,嫖娼嫖出强奸案来了,听起来都邪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个作家瞎编的呢。”

黎长钧说:“也是,那些个作家,说是文化人,屁本事没有,只会可着劲胡编乱造,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前几天,放的那啥电视剧,《封神榜》,对,就是《封神榜》,里面商纣王跟儿子一起吃饭,儿子想吃一样菜,你猜,纣王怎么说,他说:‘爸爸给你夹。’——哪儿跟哪儿呀?那个年代,有叫爸爸的吗?”

黎长钧说的这段,沈小初刚好也看过,陪妻子一起看的。商周时期有没有称呼“爸爸”的,沈小初不知道,但他知道的是,纣王作为一国之主,绝对不会自称为“爸爸”,自称为“本王”、“为父”、“爹爹”都成,唯独“爸爸”一词,听起来不但刺耳,还很别扭。但他不打算跟自己的顶头上司探讨这个问题,那不属于他的职责范畴,他不是历史学家,也不是语言学家,他现在关心的是刁富贵的案子,怎么个内部处理法,这倒是一个很伤脑筋的问题:如果按卖淫嫖娼论处,无非罚点钱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按强奸论处,事情的发展就会是另外一种情形,轻则三年,重则六七年,反正,刁富贵的牢狱之灾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