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原罪汹汹(第3/3页)

宪法第十二条说,“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们就想着,那就在修改宪法前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最好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入宪法,以求和公有财产平等。

如果真能这样,那岂不是万事大吉?

这个,只能说他们理论水平确实高,但是在大局上,真的差了点。

因为全世界各国,就没有一个国家宪法里面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条款。

“神圣”二字是不能写的,因为写“神圣”二字意味着不许追查来源,意思就是你别管我钱怎么来的,反正偷、骗、抢来的钱,修改宪法后就不能再追查。

这个做法,反倒真的又让很多吃瓜群众觉得,这是他们心虚的一种表现,他们是真有原罪。

就在这时,又来了一批神助攻的队友,和最开始提出原罪论的那些经济学家一样,从国外回来的一批自由经济学家建议说,中国暴富阶层有“原罪”,但是为了不影响经济发展,他们要求国家在人大开会的时候,仿效历史上“大赦天下”,正式予以赦免……

总之,如果安安静静的看着最开始的那几个经济学家上蹿下跳,也就热闹一阵而已,没多少群众关心这些问题。

但是现在,这事是真被炒热了。

而糟心的是,一定程度上,冯一平和他的嘉盛,就是民企里的代表,有意无意的就被顶在前面。

……

“郑叔叔,谢谢你的关心,这事,我已经准备好要发表一些看法。”

“啊?”郑博赡有些急,“一平,听我一句,这些事你还是不要参与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