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案情(第2/3页)

司马落道:“当时有两人被判有罪,入狱十年和八年。其中一人是社团的骨干,也是整个案件的策划者,他叫王守。他也被烈焰做了口供,他说明接到李胜的要求,找了四个人。一共拍摄了两部带子,但是他不会使用摄像机,第一盘带子是空带。他还说,他还是比较尊重影后的,在绑架的数个小时时间内,他尽可能让影后有单独的空间。根据当时的调查,影后被绑架三到四个小时,从汽车被运输到了附近的一处汽车营地,大部分时间影后被拘禁在房车内。拍摄时间只有刚开始的半小时。”

在证据中可以看出,原本三个男人撕扯影后衣服,影后刚开始是拼命的挣扎,很快就哀求,王守让她配合大家把该做的事做了。在短时间协商后,另外三男子退出房车,王守和一位男子(被定罪,病死于牢中)拍摄影后摆拍的照片和录像。拍了一半,王守发现摄像机没启动,换了带子折腾了好一会,无奈之下让男子出房车请一名马仔教导,最终拍摄了一卷胶卷和十分钟左右的录像。

拍完之后,影后就一个人留在房车的卧室里,王守和赵胜进行了沟通和商议,最终将影后送回其被绑架的地点,并且通知了影后的经纪人。

影后并没有报警,一直到影后自杀,这件绑架案才浮现到人们的面前。

大概资料就是这些,讨论说明案情后,司马落和曹云都陷入了沉思中。最后还是司马落先打破沉默:“影后自杀的原因是什么,是照片,还是因为照片被流出?”

曹云回答:“目前看是因为照片被流出,所以才自杀。但是……”

司马落道:“但是作为影后,她是拥有一定资源的人,在脱身之后为沈冰拍摄电影,怎么可能没有想办法拿回照片个录像带呢?她完全可以反过来威胁,如果不把胶卷和原始录像带还给她,她就报警。”

曹云道:“她没有证据证明是沈冰干的……不过你的问题让我有些困扰,我隐约感觉这案件并不是资料中这么简单。”

“我们分析下三名被告,沈冰是主谋,一切事情的发起者,得利者,为他辩护的难度是最高的,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任务。其次是李胜,李胜是一件工具,他执行沈冰的想法,也是他让一切的发生。”日常我们很讨厌一个人,脑海里可以杀死他一万次,但由于缺乏李胜这样的工具,所以通常只是想想而已。

曹云道:“你说为沈冰辩护是几乎不可能的任务,那为李胜辩护似乎就是不可能的任务。他的证词已经很明白,不存在疑议,甚至缺乏辩论点。”

司马落点头:“目前看来唯一有希望就是赵燕,赵燕知道有人不利影后,还是邀约了影后,她最多是一名帮凶。而且证词里赵燕否认自己知道影后被绑架后会发生什么事,她说沈冰只想和影后单独聊聊。证词中赵燕承认自己当时能感觉到沈冰不仅只是想聊聊。”

曹云问:“有决定了?”

司马落回答:“我决定成为赵燕的辩护律师。”

曹云只能苦笑。

司马落疑问:“怎么?”

曹云道:“司徒岩已经决定为沈冰辩护,你选择了赵燕,我只有检控官和李胜辩护律师可以选择。以我对你学姐越三尺和南宫腾飞的表面了解,我不认为他们会选择赵胜,所以我只能选择赵胜。”

……

早上六点,房间电话响起,一是说明可以吃早餐了,早餐供应到早上八点三十分。二是询问最终自身定位。司马落选择了成为赵燕的辩护律师,曹云选择成为李胜的辩护律师,他们在早餐后可以和自己的当事人进行私下交谈。电话说明,因为已经确定了身份,所以接下来曹云必须和司马落分开住,同时包括三餐在内,禁制律师和检控官们私下交谈。

早上六点三十分,电脑收到了资料。

除了司马落和曹云外,南宫腾飞和越三尺成为了检控官,司徒岩成为沈冰的律师。

上午八点四十五分,曹云在111房间见到了自己的当时人李胜。

10X房间为曹云等人的住所,11X房间都属于监牢。李胜住的条件并不算好,表面看有床,有马桶,实际上李胜能用也只有这两样。为防止逃跑和自杀,李胜双手被拷,连了脚镣。镣铐被固定在地面上,李胜能活动的范围只有四平方。

已经六十八岁的李胜眼睛浑浊,反应缓慢,但是也能看出他日常处优养尊的影子。

曹云将简易桌子和椅子拉到床铺附近,扶着李胜靠躺在床头,自己落座,介绍了自己身份后道:“李胜先生,我们都不是自愿来到这里。我相信你已经了解了情况……”

李胜摇头打断:“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