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第一巨星(第3/3页)

令狐兰边看资料边道:“白小姐特意让我看合同,是不是有什么隐情?”白茹原本是沈冰沈氏影业旗下的签约艺人,因为沈冰和烈焰法庭的事,白茹和沈氏影业提前终止了经纪人合约。东唐所在国家的娱乐第一巨头,天下娱乐正式接触白茹,并且和白茹私人经纪人多次商榷后,确定了这份合同。

经纪人是分很多种的,最常见的是经纪人公司,明星和这家公司签约,公司会派遣一名或者多名员工成为明星的助理经纪人,这个经纪人多是干杂活,开车,帮忙预约酒店,拿公司薪水的经纪人。多数情况下,助理经纪人是不干涉明星私生活,只负责工作安排。经纪人公司会想办法推销明星,增加明星的知名度,或者是接取通告和广告,经纪人公司会进行抽成。

私人经纪人,通常隶属大牌明星,如同明星出行的管家一样,由私人经纪人安排车队,随行人员数量,化妆师,美发师等等。还需要代表明星进行各种谈判,比如女明星不想演吻戏,私人经纪人就会和制片人或者导演进行商议。

大牌明星的经纪人通常会有一个工作室,专门为明星服务,提升品牌价值,收集网络评价,提供水军服务等等。

白茹回答:“我们双方对合同大体满意,这份合同内容非常多,我私人经纪人看了一遍认为可能存在合同陷阱。他说天下经纪人公司给的条件太优越了,首先是抽成低于其本公司的大牌明星,其次是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单方面无条件解约。其他还好,诸如每年保证两个全国级企业的广告,这完全是废话,我现在有十三个全国级广告。”

令狐兰翻看:“这内容确实很充实,合同将一些不需要订立合同的细节都写明白了。”令狐兰有些头疼,她以为是一份普通合同,现在看这份合同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比如明星对派给自己的助理经纪人不满意,和公司协商,一般来说,只要有一定理由公司会更换助理经纪人,这不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就算写,一到三个条款就可以写明白。这里却写了十几个条款,但是还真难以反驳,因为看起来都是为了明星好。比如前经纪人出卖或者故意泄漏明星隐私,经纪人公司担责多少。

粗略看这是以白茹为甲方的合约,几乎没有条款是制约和限制白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