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东方事件(第3/3页)

白梦楼看汽车照的柱子,道:“很像是南美大楼的一层停车场。”曹云曾经作为律师团成员在南美大楼办公。

“这个时间应该是晚上。”李墨问:“人多吗?”

“不多。”白梦楼回答:“南美大楼是朝九晚五工作制,主要是行政,财务、人事的办公楼。位置距离主路比较远。”

李墨示意继续看视频,再过一分钟左右,一双腿出现在近光灯中,腿的主人走向汽车,然后是拉开车门的声音和关车门的声音,期间出现汽车抖动表示人坐上车。

白梦楼的声音出现:“怎么样?”

王虎的声音:“叶乐每天早上有晨跑的习惯。”

白梦楼的声音:“熄火。”

发动机关闭的声音。

白梦楼问:“然后呢?”

王虎的声音:“叶乐的住所在XX小区的别墅区。”

白梦楼略微惊讶:“XX小区是富人区。”

王虎:“对……”

然后没了,李墨道:“发动机关闭后,行车记录仪有十五秒延迟关闭功能。白先生,是否要否认录音,或者是……”

呼延屏只做记录不说话,轩辕法道:“我需要和白先生单独聊一聊。”

……

曹云沐浴在后院的浴池中,接到了司徒岩的电话:“前辈好。”

“好,曹云,东方这边要组个律师团,你有兴趣吗?”

“东方?”参与过一次东方律师团,什么都没干,白拿薪水。曹云考虑一会:“前辈是介绍业务,还是拉业务?”意思是,司徒岩是给自己介绍工作,还是挖自己去工作。两者区别很大,如果是司徒岩介绍工作,那是司徒岩人情,曹云可以拒绝。如果是司徒岩想让自己帮东方做事,那是自己卖司徒岩人情,必须卖,曹云会接受。

司徒岩道:“呼延屏你还记得吧?原来你们律师团第三组组长,她联系了我。我最近比较忙,而且也懒了,想做点理论工作,我就推辞了。呼延屏问了你,我说很少和你接触,她让我问下你意思。”

曹云道:“我大概猜到有人在弄东方,看这个架势,来者不善。陆一航和我同一家律师所,法律规定,同一家律师所的律师不能成为同案有相反利益的人律师。虽然陆一航和叶乐没有委托,但是……呼延屏说了价钱吗?”

司徒岩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前面听的还正经八百,怎么一转就到钱上了?我也不太清楚律师团的规模。东方出手还是很大方。”

“大方个……上次律师团我也没拿几个钱。”用自己的资产去衡量自己的收入,首富不行啊。

“也有几十万吧?”

“扣税之后也没几个钱。”几十万算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