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背锅侠(第3/3页)

曹云:“犯壹是真没有杀人?”

越传道:“我无法肯定有还是没有,当时的刑侦手段是比较落后的,最有效的证据就是口供。这个案子名唐检察官已经介入,是或者不是肯定会给犯壹一个交代,该赔偿自然要赔偿,该追责按照法律追责。知道案子不是我主办的,还活在世上的只有两三个人,我可以搞定。我现在想咨询曹云律师,我想背这黑锅,但是我又不想坐牢,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曹云没问太多,显然其中有他们的故事。曹云相信越传对犯壹案不知情,于是曹云道:“你不用说太多,你只要证明自己当时在南非就可以了。具体案件由谁督办,谁参与办案,这是20年前的事,记不清楚很正常。你回国后本着信任的态度,对文件补充签字,这最多算失察,连渎职都算不上,因为你真的很忙。”

越传道:“失察责任我肯定认。谢谢曹云,你这个办法不错。”

曹云:“客气了越局长。”

越传问:“你不好奇这位探员是谁吗?”

曹云回答:“当律师的都没有好奇心。”这次博弈让曹云更清楚一点,知道的事多,未必是好事。

越传很满意的点点头:“这里我向你保证,他是一位很出色的司法工作者。犯壹案确实是他的污点,我和他联系过,我们商议斟酌后都认为他不能出事。否则烈焰是真打到七寸上了。”

哥,你要这么说,我怎么能猜不出来呢?结合烈焰五案的目的,答案呼之欲出。话说这家伙身份还真不一般,他就是提出并且最终落实陪审制的最高法终身制大法官之一,大法官中唯一的一位名唐人。是他提出的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的结合理念,这家伙身份是真高。难怪越传宁可自爆,也不愿意把他拉下马。

这么说来,越传被邀请参加大名城很可能是这个原因。那李龙呢?难道李龙是烈焰的唯一怀疑对象?犯伍不惜出真身和李龙去搏杀,就想证明这一点?

不知道,这个圈子的事,不是曹云圈子能详细了解的。最多是一知半解,反倒不如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