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罪名(第2/3页)

什么?这手段下三滥?我叫桑尼,你第一天认识我?

要么说和这些人打交道,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不小心就是一个坑。

……

在高岩出现类似的真实案件:律师和嫌疑人在会面时候,因为没有关门或者有关门,有民警听见或者没有听见他们的对话,民警举报律师教唆嫌疑人做伪证。这种事在东唐也有发生过,一位很大意的律师在两边没门情况下教唆嫌疑人做伪证,被经过的警员听见并且报警。东唐律师所委员会认为,律师和嫌疑人交谈的环境必须保密,看守所无法提供这样的设施,错在看守所,不在律师。

这问题也是司法中不被民众所理解的问题,大部分国家司法都倾向民警证词不应被采纳。简单理解:通过非法手段得到的合法证据,不能被法庭所采纳。看守所民警违反法律听见本不该听见的话,这种证词不应该被采纳。因为如果民警不刻意窃听,是不可能听见完整的整个过程。没有听完整,证词无效。听完整了,那就是刻意窃听。

民众通常会说,凭什么?这些律师要有人管管了。律师没一个好东西,为虎作伥等等等等。这已经偏题了,民众的认识:优秀的律师能帮助犯罪脱罪。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司法难题,因为好律师确实能帮助罪犯脱罪,同时好律师也能帮助被冤枉的人脱罪。这又回到基本的疑罪从有或者无的法理上。追根究底就一条:民众们普遍默认被起诉,被指控的人有罪。造成了他们一边对冤案愤恨无比,一边对律师横加指责。

但这次民众没错,只是很多人没有分清概念或者懒的去分清。准确定义是,民众讨厌的律师是,明知道自己当事人有罪,却想尽办法钻空子,伪造证据为当事人脱罪。民众不讨厌的律师是:不肯定当事人有罪或者无罪,尽可能为当事人辩护,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民众喜欢的律师是:刚正不阿,正气凛然,坚持不懈,勇往直前……

总而言之,律师是不受大部分人喜欢的一个职业。但是不受人喜欢不代表不受人欢迎。如同不少民众讨厌官员的基本原因是自己不是官员,仇富是因为自己不是富人。

回到白落案上,白落是有心还是无意呢?到底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意外,或者是故意杀人呢?

目前警方和检方的态度没有到达故意杀人这一步,停留在过失致人死亡阶段,他们并不承认赤尾之死是一个意外。只下刑拘通知书,而没下逮捕通知书,说明检方和警方还在有针对性的观望和调查。

曹云拿到委托书后,并没有马上和白落交谈,而是花费了一个晚上时间去了解案件。叶澜作为曹云的助理,熬夜帮助曹云整理证据和资料。

清早,桑尼送来咖啡和早点,曹云边喝咖啡边道:“好幸福,现女友协助我帮助前女友。”

叶澜:“如果你对前女友见死不救,我早就把你这个人渣踹死。同时,你最好把握好尺度,否则你懂得?”

曹云不满:“这两天一直用暴力威胁我,我会叛逆的。”

叶澜:“因为这两天你很忙啊。”

忙什么?忙了解白落的事。曹云呵呵赔笑一下:“喂,你当年也是混……”

“混你个头,我们是崇高的伟大的高举宇宙正义真理的反邪恶民间机构。我们是有档次的好不好,怎么能用混字呢?”和曹云混一起后,叶澜学会了扯淡。

“好吧。当年你也是江湖中人,你觉得这个案子……”

叶澜没有马上回答:“我记得你和我说过,你尽可能不接刑事案,特别是事关人命的刑事案。除非是朋友有需要,因为朋友有需要,你就不用理会朋友是不是真的杀了人。我当时心中又喜欢这句话又害怕这句话。喜欢是因为我知道你会保护我,无论发生什么事,即使变成前女友……”

叶澜见曹云眉头一挑,于是脸色一沉:“我的字典里没有离婚,只有丧偶。”

小丫头,保持了吃醋的感性,用理性来克制醋意,而不是随性闹事。这样的女朋友很难得的。

曹云含情脉脉看叶澜:“继续。”

叶澜:“我怕是因为你真的无所谓吗?不说我,就说白落真的有心害死赤尾,你知道这个事实,你还会为白落做无罪辩护吗?假设你成功了,白落无罪释放,你真的会无所谓?如果你真的会无所谓,那又为什么拒绝接和人命有关的刑事案?”

曹云想了好久,回答:“最少目前没有遇见这个情况。”

叶澜:“我觉得你现在就遇见了这个情况。作为一位曾经被人卖掉的江湖女侠,我认为这案子不像是意外,甚至也不太像是过失。不排除故意杀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