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 看守岁月(第3/3页)

这类朋友在你犯了罪后,会把你送进监狱。但他们会尽可能让你在监狱过的好一点,你有合法要求,他们也一定会帮忙。

进看守所,会进行一次正式询问。询问你是否对案件不满,对被指控罪名不满等。实际上看守对你的案子一点都不关心,他们关心的是你有没有过激的情绪。

曹云作为被刑拘者,是看守所内最受忽视的住客。高一级是被指控的待审者。再高是两年之内的服刑者。再高就是死囚,被判死刑等待审核的囚犯。最高是暴力死囚,日常脚镣手铐。但是一般没有单独关押,也有放风时间。单独关押通常是处于保护的原因。

曹云入乡随俗,当大家知道曹云是律师后,纷纷询问自己的案子。曹云既来之则安之,很耐心的听取案情,很热心的给出意见。不过进去了两天,看守所就受不了了,这两天见律师,案件重审的申请堆满了看守所办公室。

“你赌输了金项链,想拿回来,发生争执,你打了对方,拿回金项链。对方造成轻微伤,对吧?”

“对。”

“你这行为不属于抢劫,由于没有对对方造成轻伤,不构成刑事责任。你属于治安处罚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抢回自己被偷走、抢走或者是赌输的钱财和物品,不是抢劫。因为赌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你拿回金项链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所以不属于抢劫罪。你要咬死金项链是赌输的,不是卖掉金项链换取赌本。他们两人是一伙的,你的证词和他们的证词是对等关系。他们布局赌赢你不受法律保护,并且涉嫌诈骗,警察没有立案调查他们诈骗,只是以赌名义拘留,你可以告警察不作为。”

“曹律师,也就是说,以后我拿十万去赌,赌输了可以拿回自己的钱?”

“法理上没错,前提是你别被人打死,另外你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虽然法律保护,但在高岩未必能用。本书为理想法律执行环境。)

一名看守进入餐厅:“曹云,跟我走。”

曹云问:“什么事?”

看守:“你可以走了,和我去办手续。”

一位犯人急道:“警官,先吃饭好不好?好不容易排到我。”

众犯人纷纷劝说,大家意思是让曹云多留两天。

曹云劝说:“别急,很快会有大律师进来住几天,别欺负他,我先走了。大家再见。”

在众人惋惜的眼神中,曹云无奈的离开了看守所。曹云发现一条致富道路。没案源?没案源可以去看守所找啊,能进看守所的谁没几件官司?即使打不赢也能骗点钱花嘛,再说打不赢他就出不来,找不了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