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三章 终战!(第3/5页)

店主回答:“五十二。”

曹云:“店租一个月多少?”

店主回答:“四百。”

曹云:“这么便宜?”

店主:“是小区的小卖部,柴火房改的小卖部。”

曹云:“这样?一天能赚多少钱?”

店主:“邻居们买盐,醋,烟等都会照顾生意,一天也有一百块左右的收入。”

曹云看草稿:“没错,低收入人群,报税单看见了。你孩子呢?”

店主:“只有一个儿子,去年抢劫被抓了。”

曹云:“为什么抢劫?”

店主:“我儿子有残疾,在利福院工厂上班。我老婆腰椎不好,常年卧床,他赚的钱都补贴家用。到了年纪了,要结婚了,看上了一个姑娘。姑娘是个好人……”

曹云道:“也就是没钱约会?”

店主:“不,不是,姑娘也是利福院的工人,逛商场打坏了一个玉镯,对方索要几万块。后来专家鉴定,协调之后,赔偿三万元。姑娘是个孤儿,平时也没有什么积蓄。拿不出钱就要坐牢,我儿子一急之下就抢了一对情侣的包,手机,手表和现金。”

曹云笑:“哈哈!那我得恭喜你,马上要和儿子团圆了。”

听审席一片嘘声,法官:“曹律师,请注意场合,不要乱开玩笑。”

曹云微笑以对,回到自己位置上,站着笑容一收:“本案死者,无业游民,独生子,父母名下三套房,价值两千七百万。本案伤者,无业游民,独生子,家庭存款一百万,一套房子无贷款。本案被告,小卖部老板,无任何房产,收入低微。”

小姑娘打断:“辩方律师,法律是公正的,不偏袒富裕,也不偏袒贫穷。”

“但是法律就能偏袒坏人吗?”曹云脸色一正道:“两个有钱的年轻人抢劫一个腿脚不便的老人,为什么抢劫?他们缺这包烟钱吗?不,他们身上衣服,裤子,乃至一根鞋带都可以买很多包烟。那为什么?因为被告好欺负,腿脚不便,不仅是抢劫的快乐,而且还有欺凌弱小的态变心理。”

曹云指王二:“这位还是学法律的,意味深长!”

曹云:“本案不是盗窃,而是抢劫。偷东西指的是在他人未发现情况下进行盗窃。抢劫,是在别人知道情况下强行拿走财物。严格来说,是抢劫中的抢夺罪。”

曹云走到王二身边:“看,抢劫犯,穿的光鲜亮丽,站立在庄严的法庭证人席上。再看被告,衣装干净,但显得破旧,他作为被抢的对象,站立在被告席上。如果这也是法律,我希望陪审团你们今天就能改变这恶法。”

曹云走到九尾身边,摸了一把九尾的胸,九尾下意识一巴掌盖过来。

曹云懵圈数秒:“法官,她打我……她为什么打我?因为我吃她豆腐,她下意识的打我。店主为什么追出去?因为他的财物被抢了,他下意识的追出去。他被抢劫后,难道我们还能要求他保持和蔼和平静的心,微笑的目送劫匪远去吗?”

曹云一拍桌子指检控官:“你老公回家发现我强你后,我逃跑,他是不是应该请我慢走?下次常来玩?别说他追我,他即使敢骂我,我一激动,一生气,心脏病发作算谁的?还有你!什么之前案例,之前案例全部是错的,泯灭人性,泯灭道德的错误。作为一个检控官竟然有脸把这种案子拿出来做例子。拿着纳税人的钱,你摸摸自己良心,看它还在不在?”

曹云指王二:“还有这等不知廉耻之人,抢劫后竟然还有脸索赔。”

曹云深吸口气,疲倦道:“但是,他们却是对的。他们的脸是法律给的,他们不要脸是因为有法律撑腰。是,我承认,咬文嚼字,被告确实追了劫匪,劫匪确实因为被告追击而慌不择路。我也承认,被告追了几十米,锲而不舍……”

曹云:“很多人说,是歹毒的人才会为了一包烟把一个年轻人给害死?一包三十块的烟代表什么?算什么?大家认识中都不算。但他算,被告算。一包烟就是他们家庭一天的伙食费。再看一包烟对两个劫匪代表了什么?什么都不是,只是快乐,绑架法律欺凌弱者的快乐。”

曹云:“所以我恭喜被告和儿子团圆,最少在监狱里,他的温饱没有问题。最少不会有人抢他的食物。”

曹云:“这只是一个小案,我知道陪审团很忙,还有下一庭。本案事实清楚,我方全认,不存在疑义。节约大家时间,我已经说完结案陈词。谢谢。”

静静数秒后,听审席出现了掌声,然后是一片掌声,起哄者喊:“说的好。”

法警立刻维持秩序,法官控制现场,让现场安静:“检控官,做结案陈词吧?”

检控官刚才被曹云骂哭了,好在有时间调整,开始拿了稿子念:“……被告为蝇头小利,在预见对方可能存在危险情况下,仍旧大声呐喊,追击不舍,还朝被告投掷石块,是导致车祸的最主要原因,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