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不同的历史(第4/4页)

听到布尔玛的助威声,刘梦龙扭头看着她,露出一缕微笑,比了个大拇指。

“呀……大哥好帅啊!”布尔玛的花痴病又犯了,虽然她已经和刘梦龙睡过很多次了,但刘梦龙对她的吸引力依旧是那么巨大,仿佛每天都是新鲜的感觉。

“真的很帅呀!”兰芳竟然也被刘梦龙吸引,眼中闪烁着小星星。

大海龟扭头看着龟仙人:“龟仙人,兰芳不会被刘梦龙拐跑吧?”

“呃……”

现场的女性观众纷纷对刘梦龙报以尖叫,作为刘梦龙的对手,柴巴王的感觉非常不好:“可恶可恶可恶!那些肤浅的女人,以为男人长的好看就行了吗!今天我就告诉你们,只有实力强大的男人,才是最有吸引力了。”

柴巴王眼中闪烁着丝丝寒光,道:“刘梦龙,虽然你是上届武道会的冠军,但我也曾经获得过两届武道会的冠军,今天我就告诉你,什么才是真正的强者。”

“关我甚事。”刘梦龙又怎会在意柴巴王这样的废柴,等现场裁判宣布比赛开始之后,就一个手刀砍晕了柴巴王,让刚准备欢呼的关中如同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叫声突然戛然而止,随后就是一片哗然。

主持人也傻眼了,不知道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刘梦龙看了他一眼,道:“他已经昏过去了,可以判定我赢了吧!”

“呃……请稍等。”主持人立即跳到擂台上,检查了一下柴巴王的情况,见柴巴王的确失去了意识,强忍着心中的震惊,宣布道:“柴巴王选手昏倒,获胜的是刘梦龙选手!”

随着主持人将结果宣布出来,现场顿时响起了一片杂音,龟仙人满是震惊的道:“看不到,完全看不清刘梦龙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

布尔玛倒是看的清清楚楚,毕竟刘梦龙只是使出了一点点的实力,这点实力完全在布尔玛的实力范围之内,其实就是凭着速度快,以及对力量和人体的掌控,一个手刀砍晕了对手,这也是刘梦龙常用的获胜手段,其实用手刀比用手指头弹一下省力多了,弹指头还要在弹之前蓄力,对手指头也有一定的反震力,而手刀就没有那么多考虑了,随随便便就能让对手昏倒,当初刘梦龙看龙珠漫画的时候,在下一届天下第一武道会中,孙悟空总是用手刀砍人,而短笛大魔王却用手指头弹人,当时刘梦龙还以为短笛更省力气,后来才渐渐琢磨过来,原来最省力气的还是孙悟空。

后来孙悟空战胜了短笛大魔王,也证明了孙悟空比短笛大魔王更强,当然最直接的证据恐怕还是拉蒂兹的到来,那时拉蒂兹通过战斗力探测器探测到孙悟空的战斗力是这个星球最强大的,比短笛还要强,这就可以证明孙悟空一直比短笛大魔王强了一筹。

与此同时,在台下的鹤仙人和饺子看到刘梦龙的速度后,全都露出了无比凝重的表情,鹤仙人咬着牙:“可恶,没想到这个刘梦龙竟然这么强,也许天津饭真的不是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