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 户籍所长(第2/2页)

比如说有的想变更姓名,这个就需要白松签字。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规定,申请变更姓名,需要充分的理由。

之所以有这个规定,一是为了节约社会资源、维护传统文化,防止出现过多的类似于“风雪飘飘”之类的名字出现(注:确实是有人用此名);二是为了社会公序良俗,毕竟有些人想给自己改的名字都很牛b……对,想直接用牛b、WC改名的也有。

说到这里,必须提一个人。这个人在我国姓名历史上,是抹不掉的存在。

赵C案。

这个哥们出生后父亲就给他起名赵C,档案里一直也用这个名字,一直也没有问题,一家人都很喜欢这个名字。

2006年的时候,二代身份证改革,新系统没办法录入C,只能录入汉字,于是乎,老哥和其父起诉了公安局,一审获得了胜诉。

但是,公安局往上报却发现,这个如果要修改,那么全国的系统都要改,麻烦大大的。公安局选择了上诉,后来在二审中,达成了和解,老哥改名了。

和解的原因,看官们自己品。

……

一般来说,母亲改嫁、随母生活、随外祖父生活这种情况,孩子需要改名改姓,是很充分的理由,未成年人改名相对容易,成年人相对困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