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六十一章(第2/3页)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排列座次的,因为不管我早到还是晚到,不管我坐在哪里,围坐在我身边的永远是那几个人,其中以哈里斯为最,他好像根本不在乎我拒绝了他多少次,简直像新城街头那些油腔滑调,总是纠缠女性的流氓一样令人生厌。

长桌上摆着银质烛台,烛台上插着长长的白色蜡烛,漂亮的烛光照亮了桌上的餐具和酒杯,也让墙壁上的宗教意味十足的画像和玻璃更添了一丝神秘感。

这本是一顿很有情调的晚餐,却让对面的人硬生生搅混了。

“风吻过树梢,却无一丝颤动,寒冷拂过大地,却无视火热的心灵,有一种东西正在燃烧,灼热的火焰几乎将我烫伤,可我心甘情愿,愿与这迷人的夜共赴黄泉。”

哈里斯先生相貌英俊,还有一副好嗓子,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低沉而冷清,像悠扬的提琴,尤其迎着温暖烛光,他那绿色的眼睛会像深海一样专注地凝视着你,比舞台上深情的男演员还让人心动。

如果他不是一次次来纠缠我,我大概会对他很有好感的,因为这毕竟是一位慧聪迷人,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啊。

可这种贵族出身的男子为什么要来纠缠我呢?又不可能结婚,干嘛还要追求我?被拒绝了也依然纠缠不休,这让我回想起了很糟糕的过去,甚至怀疑起了他的目的。

“今晚的诗有一句没有押韵,我觉得共赴黄泉改成共舞更好些。”我无聊地搭话道。

“哦……”他撑着下巴,凝视着我说,“我当然也喜欢共舞,可我更喜欢死亡的唯美和永恒,喜欢炙热而决绝的痴恋。”

“愿上帝保佑您,想保命还是离这种决绝远一点好。”

“你像传说中冰冻在水晶棺中的公主,有着冰块一样冷硬的心肠,总是嘲笑我火热的内心,践踏我卑微的尊严。”他失落地垂下眼眸,神情落寞如迷惘的旅人。

我也曾因为他这种无辜的可怜表情而心软过,想自己是不是太冷硬,太过分,可次数多了,我就觉得他是沉浸在某种自怜自艾的表演里,有些不可自拔了。

“晚上好,安妮小姐。”坐在哈里斯身旁的布朗特跟我打招呼说,“您前几天得了感冒,最近好些了吗?”

和花花公子般的哈里斯不同,他形影不离的朋友布朗特倒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这里的人出身各不相同,但奇怪的是,很多人的一举一动,甚至说话的口气都有着谜一般的相似之处,大概是中学时代都经受过严厉的教导和熏陶的结果吧。尽管如此,可相处时间长了,就会发现那掩藏在统一绅士教养下的性格差异,会暴露他们的喜好和缺点。

可有一个人很不一样,他永远彬彬有礼,永远风度翩翩,从不高声说话,也未畅快欢笑,他就像个站在角落里的守望者,却又神奇地与每个人都保持着和善从容的关系。

你无法读到他在想什么,因为他总是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你更无法知道他的喜好和性格,因为当每个人都在夸夸其谈的时候,他总是微笑着聆听,从不发表任何意见。

只这种深入骨髓般的绅士教养来说,他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我甚至能在他身上看到一些萨沙的影子,他们都是把自己层层武装起来的人,像一个洋葱,你拨开了一层,以为自己发现了什么,可很快你就明白,他们只展现出想展示给你的,真实的他们比大雾弥漫的清晨还要模糊。

“谢谢关心,我已经好了。”我礼貌地对他笑了笑。

“那就好。”他对我点点头,又与隔壁的人交谈。

忽然,一个高瘦的身影把我所有的关注都夺走了。

杰米·伊登匆匆走进大厅,身上还带着从外面带来的寒气,他黑色的卷发有些长了,凌乱地披散在耳后,这衬得他的肤色更加苍白。而他眉头紧皱着,也不知正为什么而烦心。

他越过哈里斯和布朗特,独自坐在一个空置的座位上。可刚一坐下,他周围的同学就互相对视了一眼,开始说些菲利斯人的话题,当然什么难听说什么,还露骨地嘲笑和讥讽他。

杰米一声不吭地坐着。

几分钟过去了,嘲讽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没有任何人去阻止找茬的人,长桌上反而越来越安静,似乎都在等待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就像在等待一场好戏开锣。

我看向哈里斯和布朗特,他们也沉默着,视线凝固在玻璃杯或餐盘上,完全没有要帮杰米的意思。他们曾是杰米的朋友,刚入学的时候也有过一段形影不离的时光,但渐渐的,他们谁也不理睬谁了,甚至连目光也不愿意相碰。

虽然国家还没有强令菲利斯学生离开大学,可他们就像过街老鼠一样,所到之处必遭受无数侧目和嘲讽,仿佛他们生而有罪似的。而同情和帮助他们的人也会被冠上菲悯的名号,同样遭到辱骂和欺负,所以大学里的菲利斯人被逼到了墙角,完全被孤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