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卷 第一章 蓬门今始为君开(第2/6页)

慕兰军人的作战风格一直以崇尚机动能力而闻名遐迩,来如劲风、退若潮水的骑兵冲击和神出鬼没的突袭是慕兰骑兵的拿手好戏,凭借这种看家绝技,无数的沙漠国度在慕兰铁蹄下被踏成了齑粉。

反观比蒙王国,身为主战种族的强力比蒙,全是一些体魄浑雄的超级壮汉,巨大的体重让他们很难拥有合适的座骑,而身材矮小附庸族比蒙又太过不堪一击,让他们从军简直就等于是送死,所以沙蜥骑士胡迈德,法克赫尔并不是很看得起比蒙——按照他的军事审美观点来看,一个国家的军队如果严重缺乏机动能力。就算不上真正的精锐之师。

虽然他也知道沃尔夫狼骑兵算是不错地机动劲旅,但胡迈德,法克赫尔也早就从敌情通报上获悉,狼骑兵坐镇的是比蒙王国的东南行省,与这个东北行省相隔千里。中间还横亘着一条桑干河,短时间内根本就赶不过来。

既然是与一帮步兵交战,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手握乌兹宝刀和大马士革宝刀地慕兰骑兵,如果连这样的对手也解决不了,那还怎么纵横天下?

如果是胡迈德·法克赫尔来掌兵,那他现在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将十万骆驼铁骑,列成一支支纵队,用不间断的高速冲锋,强行从洞开的城门中杀进这座城市!

比蒙武士甲爱琴,慕兰摩羯也不是吃素的。整个塔克拉玛戈大沙漠中,彪悍的慕兰骑兵就是无敌的代名词!前锋军团的这十万骆驼骑兵,都是从各大帕夏、哈里发和苏丹的王帐中千挑万选出的精锐摩羯。他们玩最漂亮地处女,用最好的刀,骑的是最快地骆驼,以一当十对他们来说,绝对是弯腰拾芥反掌观纹般简单!

如果等那一百多万的主力军团赶到。这场攻城大战还有意义?加里曼丹的屠城之仇难道最终要借助海族的力量才能一雪前耻?

沙蜥骑士胡迈德,法克赫尔真是越想越怄气,滹夜古城一役,他麾下的苏丹卫队折损了大批精锐。两万摩羯活着回到王都地,只剩几个被吓破胆的军官,这笔深仇大恨一天不报,他连睡觉都睡不安稳。

“蠢货!”胡迈德,法克赫尔有气没处撒,指桑骂槐地抄起鞭子,狠狠抽向了四个正在帮他穿着盔甲的奴隶,看到一股喷溅地血渍污染了铠甲上的揶枣雕纹,这位沙蜥骑士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五雷暴跳的怒火,抽出战刀横掠而过。将两位倒霉的奴隶拦腰劈成了四“。

另外两个脸色煞白、战战兢兢的奴隶腿一软,扑通跪在了地上。

“给我去通知所有的幻兽骑士,全部赶到我这儿来集合!”沙蜥骑士哈哈大笑,将手中的特大号弯刀高高举起对准了嘴巴,一滴血珠就象荷叶上的露水,从魔纹精美绝伦的刀身上滴落这个慕兰帕夏地口中。

待在威瑟斯庞城门口的刘震撼,这会也被雷耶斯纠缠的鬼火四冒,差点没有一斧头劈过去。

去打扫战场的一帮匹格战士就象中箭的兔子,飞快地溜了回来,一直游戈在威瑟斯庞附近的慕兰斥候来的比较快,甚至让他们连牵回骆驼的时间都没有,只拣回了一柄柄锋利无比的大马士革弯刀。

刘震撼挑了一柄刀把上缠有金丝的大马士革刀做收藏,这柄弯刀的魔纹非常华美,虽然他收藏着不少慕兰金刀,但那全是乌兹弯刀,并非是这种慕兰王都的极品货色。

射出一道蛛丝试了试刀刃的锋利,刘震撼感到非常满意,哪怕是从空中垂落而下的蛛丝,也能被这柄弯刀的刃口一裁为二,大马士革刀果然名不虚传。

不过他的好心情被匆匆赶来的雷耶斯将军迅速破坏的一干二净。

可怜的福克斯将军都快急哭了,他本以为夏宫卫队是准备出城和对方一战,谁知道竟然是霸占了城门口,坐等慕兰人来冲击城门。

虽然夏宫卫队的战斗力是雷耶斯将军亲眼目睹过的,但是肩负着整个威瑟斯庞守卫任务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允许有人搞出这么惊险的花样——对于战争中处于守势的城防主帅来说,城门的重要性与自己的生命绝对是平起平坐的!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假如真的被慕兰骑兵杀出一条血路闯进威瑟斯庞,那可真叫麻烦大了!

“纽卡斯尔族喜鹊如果还在世,估计都没你这么烦!”刘震撼站在绞肉机战车上一脚将努力攀爬上来的雷耶斯将军踹了下去:“就算慕兰人杀进城来又能如何?了不起打巷战就是了!”

雷耶斯将军象个翻倒的乌龟,四仰八叉栽倒在地,一翻身起来之后,仍然倔强无比地继续爬上水晶战车。一副不屈不挠的架势。

爱琴人类地行省主城,内部都有瓮城、坝城之类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