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boy!!

“……以为稀释他们的血液,就能创造出更高级的东西,但那些不过是杂种。

“好吧,我承认这些杂种对光线的抗拒降低,能在不是那么灿烂的天气出门,还有着悠长的寿命。

“但杂种就是杂种,他们还是要吸血,实力又太弱,而实力又弱,还挑食的物种,就算是那些所谓的科学家,都认为这东西会被自然淘汰。

“另外还有一点,这些吸血怪物和人类交配生出来的杂种,没有生育能力,夏,你知道这是什么吗?骡子!是骡子!哈哈哈!”

李浅夏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这颗年轻如十六岁少女的心好累。

猎魔人全都是这种喜欢叽叽喳喳的家伙吗?

从斗篷中抬起头,皎洁的月光洒在路上,天边依稀已经有了翌日的晨光。

一条阴森森的小径,走在上面的是讨伐队——李浅夏私底下自称“刺客”(她也是讨伐队一员,所以是自称)。

刺客由教会、猎魔人组成,区别两者很简单,骑马的是猎魔人,坐马车的是教会。

据身边这个叫布里契的猎魔人说,这是因为教会人士“尊贵”,没干过重活,身体娇弱,经不住长时间的跋涉。

见鬼,该死的,杨清岚就坐在马车里,你说她弱不禁风?

李浅夏轻轻吐了一口气,感觉很爽,她一直想试试“见鬼”、“该死的”、“用我的皮鞋踢你的小屁股”、“BOY!!!”、“该死!”、“上帝”这几个词。

特别是“boy”,下次见到老哥,不,李长昼,一定要用轻蔑的口吻,称呼他“boy!!!”。

想当初罗南拿到力量宝石,反抗灭霸的第一句就是——“You call me‘boy’!”(出自《银河护卫队》)。

也不知道老哥在哪儿,自己必须快点找时间独处,把他叫过来。

“所有人跟紧点,天亮了也不要独自行动,魔物非常狡猾!”领头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猎魔人,再三提醒所有人。

“明白。”年轻的猎魔人们点头。

李浅夏再次叹气,想单独行动似乎不可能了。

这里的猎魔人全来自三家官方认可的猎魔人学院。

蜘蛛教院,以蜘蛛般灵活的技巧出名;

术士学校,研习咒纹,相当于法师;

格斗武塔,大多数是男性战士,学习格斗技能。

分类是这样分类……

与格斗武塔战斗的时候,最好小心他突然释放咒纹;与术士学校的猎魔人战斗,贴身之后最好也别高兴太早,说不定他的胸肌比你还大。

猎魔人没有任何专业,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杀死吸血鬼、狼人、女妖等魔物。

为了达成目的,他们什么都会学,只要有用。

比如说李浅夏,是蜘蛛教院的猎魔人,但会变成猫头鹰——老哥出的钱,还会瞬移——老哥给的。

至于「箩纹蛾式·变化」和「瞬身」属于哪一所学院的技能,她自己也不清楚。

最后是‘能力’,全部转化成了‘灵力’。

“夏,振作点,你就这么讨厌这次任务吗?”身边的布里契又开始唠叨。

布里契长得不错,身体也很健硕,似乎对自己有意思,可惜李浅夏对他不但没有任何兴趣,反而嫌烦。

连老哥千分之一帅气都没有的人,不足以谈人生。

她抬起头,从斗篷的帽檐看向湛青色的天空,这是太阳出来之前的最后时刻。

看来今晚安全了。

晚上赶路很危险,因为夜晚是魔物们的“白天”。

据说在久远的年代,要想在夜晚出门不碰到魔物,就跟白天出门不遇到人一样难。

而他们即使冒险,也要赶路的原因,是为了抓紧时间,杀死爱迪生,这位投靠吸血鬼、借助吸血鬼财力的大发明家。

在将来的历史上,爱迪生因为“发明”电灯,以及使电灯得到广泛使用而名留青史,她却要去杀掉对方。

光从破坏历史这个角度,果然黑卡才是坏人。

“夏,天就快亮了,我们已经安全,不用再这么戒备。”布里契的神态已经放松。

不止是他,队伍里的大多数人都已经放松紧绷一晚上的精神。

李浅夏很想告诉布里契,她不说话单纯只是因为不想说话,和戒不戒备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哥哥在,她保证能烦死他,让他……

这时,李浅夏忽然脖颈发冷,就好像大热天走在乡间无人的公路上,忽然被空调的冷风吹了一下。

不会觉得凉爽,只觉得诡异。

李浅夏施展「瞬身」,从马匹背部消失!

“嗤!”

那匹总是喜欢停下来吃草,偶尔还随地大小便的黑马,匀称的裂成两半,血液和内脏哗啦一下流出来。

死掉的不止这一匹马,几乎所有猎魔人在同一时间遭到了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