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吞吐气辉(第3/4页)

怎么才能有人以外的眼睛?

很简单,当你有一个世界,世界里万物,自然有了万物的眼睛。

当统合这些事物对世界的看法之后,与自己的世界合二为一,就是不生不灭的天仙。

那是一种全新的生命,生命的集大成。

所以登位人仙后,要想往上走,只有开辟自己的地界。

手中水晶砖似的气辉,一缕缕逸散,被李长昼吸入身体。

晴朗的夜晚,星子满天,鸟巢平原萤火虫飞舞,一簇如丝绸般的光芒将他笼罩。

这光被他吸收炼化,激活了一般变得生机勃勃,腾燃起来。

气辉是金色,他浑身被照得镀了一层金,不,不是金,像是夕阳泼在他身上。

唯一的异色,是他的眉心,变得水晶般透明。

杨清岚与李浅夏静静地看着他,在他的世界,天地间却没有一点声息,只有光的流溢,色的笼罩。

原先可望不可即的‘恒沙’,有了气辉的滋养,终于有一些要冲出虚无的预兆。

一夜过去,手机大小的一块气辉没了。

李长昼一睁开眼,李浅夏就眼巴巴地问:“怎么样?成了吗?”

“一晚上就成,就是盖房子都没这么快。如果每天一块气辉,大概需要三个月。”李长昼站起身,走早餐桌边坐下。

“这么久?”

“很短了,”杨清岚好看的一笑,“香叶冠中的道书记载,大部分人仙,三千年寿命用完,才勉强凝聚成‘恒沙’,距离最小的地界‘福地’还有遥不可及的距离,你哥只要三个月,这应该是最顶尖的速度了。”

“多看点书。”李长昼教育妹妹。

李浅夏当做没听见,她看向桌上的箱子:“这里有二十三块,可以用二十三天,连我哥一个人凝聚‘恒沙’都不够。”

“去地球采啊。”李长昼拿了一个苹果,跨擦咬了一口,汁水饱满。

“好烦啊,”李浅夏瘫软在座椅上,“为什么在任务里拼死拼活,在现实世界还要挖矿啊,有没有挖掘机呀?”

“基本不会有,”杨清岚也拿了一个苹果,“就算是在神意长城,也是人仙等级的神意战士,一点一点辛苦采集的。”

李长昼他们六人出动,幸运地接了一个阔佬的任务,顶着一颗星球的火力,拉走一颗人造恒星,花费了九天时间,才换了几十块气辉和金属,由此可见,气辉在极度发达的神意长城,也是极其稀有的东西。

“我待会儿去试试,看采集的速度怎么样。”李长昼又咬了一口苹果。

“我和你一起。”杨清岚说。

“不用,你修炼你的中微子元神,我的五行真刀已经差不多了,反正没事干。”

怎么会没事干?技多不压身,「香叶冠」里那么多神通法术,谁不想修炼?

杨清岚没说什么,点点头。

抛开私人关系,作为队友,在一个队伍中,彼此见总要有付出和牺牲。

而且李长昼确实是采集气辉的最佳人选——有【神体】,不需要消耗法力防御宇宙辐射就算了,还能用宇宙辐射恢复法力。

他绝对是最佳的采气机。

可惜,他是至仙,没人敢把他当成采气机。

相反,他如果心狠了一点,完全可以压榨低等级人仙,让这些人仙去干苦力活。

“那我是跟着老哥你去,还是留下来修炼?”李浅夏问。

“随你。”李长昼丢掉果核,“这些气辉你们先用,三个月是我凝聚‘恒沙’的时间,如果我用「蜜罐世界」作为自己的‘地界’,速度会更快,需要的气辉也更少。”

“没人打算和你客气。”李浅夏对他的大方不屑。

“你的气辉不是都拿去给人买飞车了吗?这里有你的吗?”杨清岚疑惑地看着李长昼。

李长昼越来越体会到,伊瑟莉那辆飞车是多么昂贵了,怪不得当初她气得要杀掉自己。

离开「蜜罐世界」,李长昼从月球飞向地球。

气辉存在于距离地球表面100千米的高度。

100千米是大气层内层和太空的交界线,又叫卡门线,过了此线刚好到达外太空,飞行高度高于100千米的飞行器,就可以被叫作航天器。

李长昼悬浮在大气层外,望着眼前蓝色玻璃珠似的地球,美丽、梦幻、纯净,空卢星根本不配与地球比较。

站在她面前,李长昼有一种面对母亲的感觉——当然不是面对亲生母亲,而是一种更加深层次的依恋。

在这颗美丽星球的大气层边缘,有一层朦朦胧胧的光罩,这就是气辉。

气辉可分为三种,用现代一点说法:

第一种为日光气辉,当太阳光在早晨照亮大气层黑夜半球的边缘时,会产生日光气辉;

第二种是暮光气辉,在黄昏时分,地球昼夜分界线上产生的一小束光可形成这种气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