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地球总公司(第2/3页)

十一,股东成员:李长昼、亚费罗娜;

十二,人仙可以在其他星球开设属于自己的公司,或者分公司,如若设立的是分公司,必须遵守地球总公司的法律;

十三,一切对现有秩序的破坏,将视为对股东的挑衅,直接处死;领导人发动战争,公司将直接毁灭城市、摧毁全部军队;

十四,股东对公司负责,当发生毁灭危机时,股东有责任尽最大努力保证公司以及公司员工的生存,包括人仙设立的分公司。

十五,除第十四条,其余条款股东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人允许,进行修改、变更、补充。

这十五条是瑶池临时草拟的,没有与任何人商量。

她知道很不严谨,很多漏洞,但没关系,再不严谨,再多漏洞,下面也必须照办。

不严谨、有漏洞,也可以成为展示统治力的一部分,告诉所有人,从现在开始,地球由股东决定一切事务,哪怕是错误的决定,也必须执行下去。

瑶池收到了很多意见书,类似非人玩家要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海洋也要自己的权利等等,这些看了就扔,她只留了两封,分别是魔法世界、四季星中央王的来信。

两者也要求成为分公司,成为地球总公司的一部分。

瑶池同意了。

毕竟有两家地球以外的新分公司,股东收的开发税——每一名玩家每月缴纳一枚游戏币——越多。

她只回复了‘允许’两个字,具体事务,比如说,魔法分公司想对进入魔法世界的其余公司人员收过路费、中央王希望进入魔法世界等等,转交给了下一层决策机构。

下一层决策机构,也就是各个分公司的总裁,以及开发组的五位组长,这也是地球总公司实际领导机构。

当他们也难以达成内部意见时,股东才会插手总公司的事务。

当然,股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对公司下达任何命令。

她在做决策,亚费罗娜负责进行最后的现场镇压,追杀那些带着道具逃跑、隐藏的旧权贵。

杨清岚、李浅夏在检查已经回收的S-级、S级道具——没有一件S+级。

A级道具其实已经足够强力,但别说A级,就算把回收范围扩大到A+级,两人一时半会儿也看不过来。

何况,A+级道具,人仙以下的玩家勉强能使用,回收会引起冲突,不像S-级、S级道具,虽然珍贵,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件人仙以下玩家能使用的。

「小玉鼎」这样只要是玩家就能使用的S级,简直是S级中的S级,也就是说,如果把S级道具也分等级,「小玉鼎」还是S级。

这或许是因为,李长昼抽奖的时候还在人仙以下,所以价值游戏在奖池里放的全是人仙以下就能使用的道具。

李浅夏左右看了一眼,靠近杨清岚,低声道:“清岚,这些——全部归我们了?”

“竭泽而渔的故事你有没有听说过?”

“那我们拿几件?”

“一人一件。”杨清岚道,“给别人一些希望,他们才能更好地为我们寻找道具,另外,优先选择能对付古神的道具,其次是能在任务帮到我们的。”

不多拿还有一个理由,S-级、S级道具,消耗能力的太多了。

典型的代表就是杨清岚的「蜡炬」,点燃需要2000点能力,一名一等人仙全部的能力!

之前在火星一战,杨清岚没用,交给了李浅夏,李浅夏进入战斗后,利用全身能力点燃蜡烛,然后使用「混沌系列-火焰蝴蝶」恢复自己的状态。

但消耗大,作用自然越大,在蜡烛烧完之前,李浅夏一个人足足杀了八位人仙,自己分毫无伤!

按照合理性,本应该把「蜡炬」放在李浅夏这里,只有她才能发挥最大作用,比如说她和瑶池被围攻时,如果「蜡炬」在她手里,两人就能杀掉对方二十个。

杨清岚也是这么想的,但李浅夏拒绝了。

“我遇到敌人,还有火焰蝴蝶,清岚你呢?如果我再把「蜡炬」拿走,你遇到围攻怎么办?召唤我哥,让我哥救你的时间都没有。”

杨清岚点燃「蜡炬」会消耗全部能力,但在「蜡炬」熄灭之前,就算没有能力,她也是安全的。

「蜡炬」不一定用来杀敌——有些敌人就算有「蜡炬」也杀不了,是用来保命的。

在价值游戏这个自然选择过程中,活着才是胜利,「混沌系列-火焰蝴蝶」和「蜡炬」,再加上李长昼「传送」,三人正好能互帮互助。

至于瑶池……

这次是一个机会,让她挑选好的道具。

杨清岚率先选了,就是上次李浅夏想选的「晓镜」。

“有了这个,再搭配我们现在的道具和技能,不管是以后进入副本,或者接下来与古神的较量,都能提升生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