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御史高晋(第2/2页)

孟聚进了陵署。刚好是上衙的时候,“铛铛铛铛”的上衙钟声回荡在院子里,军官们从各处急匆匆地赶去官衙,挎着腰刀的魁梧军汉们大声嚷嚷着互相打招呼,粗野地开着玩笑,步子走得又快又急。看着那些风风火火的剽悍的军汉们,秦玄的眼中充满了恐惧,就跟小白兔突然掉进了狼窝里一般,连脚都在发颤。

孟聚心下好笑,不出声地领着秦玄朝自己家走去,却在半道上被人叫住了:“孟聚!你站住!”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孟聚打了个寒战。他转过身,看到一个一身绿色官袍的中年武官正在疾步走来。

看到来者,孟聚艰难地在脸上挤出笑容:“高御史,早啊。”

这位高御史长得又高又瘦,黄瓜脸,鹰钩鼻,深窝眼,勾下巴,神色阴沉,眉宇间有一股隐隐的戾气。若放在相书里,这是百试不爽的跋扈相。而此人也果然没有辜负爹妈给的这副好面相,行事堪称人憎鬼恶。

刘真就曾愤愤地指责:“高晋光收钱不办事,这简直是败坏咱们的名声,断大家财路!”光是收钱不办事,搜刮点民脂民膏,大家都是做陵卫的,倒也能理解,但偏偏高晋这厮做事也太过分了,不但坑平民,连同僚们都不放过。

身为刑案科主办,高晋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在陵署里四处转悠,见人就问借钱,多少不拘,十两八两银子最好,三五个铜钱也无妨,每次他都保证:“忘带钱了,有急用,一会就还你!”但只要银子一到手,这厮马上患了重度失忆症,从此不再提起。关于他的小道笑话在陵署里面到处流传,最出名的一句是:“高晋很少答应别人,但若是答应了——他也常常会忘记”。

高晋搜刮有术,家中富饶,在城中购置多处房产,但他却借口说要安顿家人,霸占了陵署的三套馆舍,害得新军官们没地方可住,那三套馆舍也被高晋租给了一伙倒卖羊皮的商人和两个杀猪的,于是,东陵卫官兵们有福了,空气中整日荡漾着浓郁的羊骚味和屎尿味,日夜响彻着天蓬元帅后人临终凄厉的惨叫——这些,高晋是不在乎的,他拿着三套房子的租金早早躲到城里的小豪宅去了。

倘若有人在靖安陵署里面举办“今年最期盼殉职的同僚”评选的话,高晋绝对会以绝对优势的最高票当选。背负着同僚们热切期待,偏偏此人还活得滋润无比。这样招人嫌恶的人物,偏偏孟聚还不能对他避而远之,因为他还是孟聚的直接上司,靖安陵署的刑事科主办,官衔带刀御史。

高晋昂着下巴,目光钉子般戳在孟聚脸上,厉声喝道:“还早?都这时候了,你还不到班?你眼里还有没有朝廷的法纪?”

“对不起,高长官,昨晚我出去办事,现在才赶回来……”

“办事?办什么事?私事还是公事?”

“这个,算是公事吧……”

高晋立即勃然大怒:“孟聚,你出去办公事居然不经我同意?说,什么公事?不是和刘真去干私活了吧!搜刮了多少银子?”

这厮讨厌是讨厌,但脑子倒还不是很蠢。虽然没猜中,但也事实离得不远了——孟聚笑笑,却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