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阿什利的自述(第2/2页)

这时那个女人开口了,她的声音单调异常。

她说:“我听说你交了些新朋友,詹姆斯。”

那实在奇怪,詹姆斯?我不记得任何人那样叫过吉米,包括他的父母。我一直认为吉米就是他出生证明上的名字。

他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大串,“是啊,呃,我是个……我是个很随和的人,大家都认识吉米。”他定是预感到了不妙。尽管我看不到他,但我猜他肯定已经满头大汗了。

“就连警察都认识你。”女人说道。那不是疑问,而是指责。

“不。”吉米否认说,可是他的话没有多少底气。

“当然是。”男的说道,他有点像布朗克斯或布鲁克林[2]口音。“吉米,你一直都和警察勾勾搭搭,你很会舔他们的屁股。”

“什么?”吉米搞不懂对方在说什么。

然而这两个字成了他的遗言,那恐怕是全世界最悲摧的遗言了。那个穿白色运动鞋的人迅速移动到了吉米身后,接着我便听到了呛气的声音,吉米的双脚像发癫痫一样在车库的水泥地面上乱踢乱蹬,我当时都他妈吓傻了。我想大叫,想跑,想尿裤子,想吐,可我一样都不能干。我张着大嘴,僵在那儿一动都不敢动。

血滴到了水泥地上。滴答,滴答。

混乱中,他踢倒了箱子,箱子滑到离我不远的地方,只要我一伸手就能够着。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就像按下了一个开关,也许是脑子一热吧。

我的左边有一根拖把,我抓在手里,站了起来。

现在我总算看到对方都是谁了。一个高个儿的意大利浑蛋,和一个矮矮壮壮的小婊子。那女的正用一根铁丝勒着吉米的脖子。铁丝两头各有一个黑色的球状橡胶手柄,紧紧攥在那婊子的手里。

不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力气,铁丝已经勒进了吉米脖子的皮肉,血就是从那里滴下来的。

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我,显然他们大吃了一惊,包括吉米,因为这时候他还没死呢,不过离死也不远了。

这给了我宝贵的反应时间。

那外国佬伸手到上衣里面掏东西,我见事情不妙,举起拖把向头顶的荧光灯戳去。灯爆了,车库里顿时陷入一片黑暗。我趁机捡起箱子,逃回了厨房。我关上门,用一台微波炉顶住把手,这为我争取了充足的时间,好让我跑回到我的野马跑车跟前,把那沉甸甸的箱子扔到副驾上,然后开车溜出城去。当时我根本不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什么,那是后来的事了。箱子没有上锁,吉米从来玩儿不转密码锁。

前前后后就是这样了。

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能找到我,从来没有。

这下我们完蛋了。

[1]斯克兰顿: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北部工矿业城市。

[2]布朗克斯是纽约市最北端的一个区,布鲁克林是纽约西南部的一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