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3/6页)

“你不了解这条河,耶罗。这里任何一条小溪都可能有河盗船窥伺,废墟则往往是逃亡奴隶的聚居地,因为捕奴人很少跑到这么北边的地方来。”

“来几个抓奴隶的也好,乌龟我都看腻了,”提利昂不是逃亡奴隶,不用担心会被抓;而河盗是不会关注一只顺流而下的小船的,因为贵重货物都是从瓦兰提斯往上游运。

培根吃完后,达克捶了小格里芬肩膀一下。“留伤疤的时候到了。今天练剑。”

“剑?”小格里芬咧嘴而笑,“好哇。”

提利昂帮男孩换装,先穿厚实的马裤和加垫外套,再罩上一套凹痕累累的老旧铁板甲。罗利爵士则穿上熟皮甲,外罩锁甲。两人都戴上了铁盔,并从武器箱里取出两把钝剑。他们在后甲板比试,虎虎生风地互相攻打,其他人在旁围观。

当用狼牙棒或钝长斧比试时,罗利爵士伟岸的体格和惊人的力量会让他的冲锋占据压倒性优势,长剑比试则更公平。今早上两个人都没拿盾牌,纯凭格挡技巧,躲闪腾挪,河面上回荡着金铁交击声。小格里芬命中的次数较多,但达克更狠。然而打了一段之后,壮汉有些体力不支,出手越来越低,节奏也越来越慢,结果被小格里芬轻松挡下。随后男孩发起猛烈反击,迫使罗利爵士后退。等他退到船尾,男孩让两把剑搅到一起,趁机用肩膀狠狠地撞过去,把壮汉撞下了水。

壮汉在水中气急败坏地扑腾咒骂,喝叫众人趁乌龟没咬下他老二,赶快把他钓上去。提利昂扔了根绳子给他。“鸭子应该是游泳冠军啊,”他和耶达里协力把骑士拽回“含羞少女号”的甲板,一边嘲笑着。

罗利爵士听了抓起提利昂的领子,“侏儒游泳排老几呢?”他随手就将侏儒头上脚下地丢进洛恩河。

结果证明侏儒更厉害,那一双短腿可以拼命地划,直到……直到开始抽筋。小格里芬适时地伸出一根蒿子。“你不是第一个想淹死我的人,”他告诉达克,一边从靴子倒水出来,“我出生那天,我老爸就想把我投进井里淹死。可我实在太丑了,水井女巫看不上眼,又把我吐了回来。”他脱下另一只靴子,在甲板上翻了个跟斗,溅得所有人一身是水。

小格里芬却很开心,“你这手打哪儿学的?”

“戏班教的呗,”他撒谎,“我妈在她所有的孩子里面最疼我,因为我个子太小,七岁还在她奶子上喝奶呢。但我的兄弟们不乐意了,于是把我装进口袋,偷偷卖给戏班。我想逃跑,戏班主人就割了我半只鼻子,我别无选择,只好跟他们吃住在一起,学习怎么取悦别人喽。”

真相当然与之大相径庭。他六七岁时,叔叔教了他一点杂技工夫,而他爱上了这门技艺。几乎有整整半年,他在凯岩城内四处打滚翻腾,逗笑了列位修士、侍从和仆人。连瑟曦也被他逗乐过一两回。

但一切在父亲从君临回家探亲的当天突然终结。当天晚宴时,提利昂手脚倒立着沿长桌边走来,本想给父亲大人一个惊喜,但泰温公爵并不领情:“诸神已经让你做了侏儒,你还想当弄臣吗?你是狮子,不是猴子。”

你现在入土啦,父亲,我想怎么跳就怎么跳。“你有取悦别人的本领,”莱摩儿在提利昂擦干脚趾头时告诉他,“你应该为此感谢天上的天父,他给了我们每人一份礼物。”

“他的确是,”侏儒欢快地同意。所以等我入土时,请取把十字弓与我陪葬,我才好像感谢人间的父亲一样感谢天上的天父。

他的衣服湿透了,贴在胳膊和腿上,很不舒服。莱摩儿修女领小格里芬去探讨宗教的含义了,提利昂脱下湿衣服,换上一身干燥的——达克从甲板下上来,一看他这打扮,就笑得前仰后合。这不怪他,因为提利昂活脱脱就是从喜剧里冒出来的滑稽人物。他的外套从中间分开:左边是镶青铜扣的紫色天鹅绒,右边是绿花纹装饰的黄羊毛;他的裤子也是两半:右腿全是绿色,左腿是红白条纹相间。伊利里欧的箱子里有一个塞满了孩童衣服,衣服虽然陈旧但质地不错。莱摩儿修女把每件衣服都裁成两半,再交叉缝回去,彼此互补,做了好些件粗糙的杂色衣。格里芬甚至要求提利昂帮着裁剪缝补。他无疑是想折杀提利昂的锐气,但提利昂干针线活玩得蛮开心。除了当他说起不敬神的话时会斥责他以外,莱摩儿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伙伴。格里芬想让我做弄臣,我就老老实实演这场戏。这会让在某个地方监视着他的泰温公爵惊怒万分,而这已足够了。

侏儒的另一项任务却是彻头彻尾愚不可及。他叫达克陪练剑,叫我摇笔杆子。格里芬命令他在闲暇时写下所知的一切关于龙的知识。这个目标太大,于是他每天都盘腿坐在船舱顶上,尽己所能地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