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迷雾帝国的光之回忆(第2/4页)

在那次大会上,桑德森结识了Tor出版社的编辑莫许·费德(Moshe Feder),并给了他《诸神之城》的书稿。费德把稿子带回家,一搁就是半年。等他终于看了稿子而且惊为天人,急忙想要联络这位年轻新秀,桑德森早已搬家。费德花了好一番工夫才寻得他的下落,马上就开出条件,想签下《诸神之城》。

桑德森的经纪人乔舒亚·毕姆斯(Joshua Bilmes)建议他不要立刻同意,应该用这份报价做“诱饵”,看其他出版社会否提出更高的条件。可是桑德森一心只想成为Tor旗下作家,因为那是乔丹的出版社。对他来说,那就是奇幻文学的最高殿堂。如今桑德森已非十五年前漫画店里的小毛头,而是即将踏上职业创作之路的奇幻新兵,但乔丹的巨人身影依旧巍然矗立,他也仍然记得最初见到《世界之眼》的震撼与悸动,于是他接受了费德的条件。

一路写来,桑德森屡屡企图“逆写”《时光之轮》。他认为乔丹已经把奇幻冒险的典型发挥到极致,自己必须另辟蹊径,而最好的方法就是解构和颠覆。乔丹的角色走遍千山万水,于是他把故事舞台限制在单一城市。乔丹写农夫变成国王,于是他笔下的王子一夕落魄,连平民都不如。乔丹写光明与黑暗的终极对决和最后胜利,他则想象“假如邪恶势力赢得最终胜利,世界会变成怎样”?

这个命题,连同桑德森对诈欺故事的浓厚兴趣,构成了《迷雾之子》三部曲的最初灵感,这也是他自《诸神之城》初试啼声之后,格局更广、野心更大的成熟之作。因缘巧合,我读完的第一本桑德森作品,就是本系列第一集《最后帝国》。我利用周末一口气读完全书,心中充盈着喜悦与满足,甚至一度感动得红了眼眶。

我认为桑德森在此克服了史诗奇幻三项先天的劣势:进入困难、节奏缓慢,以及无法独立阅读。“进入困难”指的是一翻开书就迎面而来的各种自创名词和背景设定,往往考验读者的耐心和对奇幻类型的接受度。换句话说,对“非重度类型读者”极不友善。“节奏缓慢”不需多加解释,看一本八百页的史诗奇幻,肯定比一本三百页的惊悚小说慢得多,偏偏那多出来的篇幅可能全都是巨细靡遗的场景或背景叙述。“无法独立阅读”更是造成进入障碍的致命伤。推理小说由于案件各自独立,每一本都可以视为完整个体,史诗奇幻则完全不行。一个三百页完结的侦探故事,可能一个周末下午就可以读完;但一个两千四百页(每本八百页的三部曲)的大长篇,却得旷日费时,还常常要查名词对照表。

诚然,这两个类型的趣味所在本来就大不相同,而“进入一个全新世界”也是阅读史诗奇幻独有的美好体验,可是当我们考虑到市场因素和进入门坎等问题,传统奇幻为何很难打进主流排行榜,推理惊悚却轻而易举,答案就很明显了。这同时也解释了为何这几年来混合奇幻、恐怖、推理和罗曼史的跨界“都会奇幻”大行其道,即使初出道的新人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登上畅销榜。

这正是《最后帝国》难能可贵之处:桑德森完全没有在传统奇幻的本质上做出任何妥协,也完全没有刻意讨好主流读者。他的魔法设定依旧繁复而创意惊人,可是比起《诸神之城》易懂得多。他的角色说起来也不少,可是戏份轻重拿捏得当,主角的形象鲜明,配角也不难记,读者不太需要时时翻回前面查阅人名。作为三部曲的开头,《最后帝国》有着非常完整的故事和漂亮的收尾,桑德森写结局的功力果然名不虚传。

他用一个“瞒天过海”式的诈欺案作为剧情核心,只不过赌注更大。到赌城大干一票算什么,桑德森笔下的反贼英雄卡西尔要推翻屹立千年的最后帝国,盗走统御主的国库宝藏,作为叛军薪饷的来源。是的,你的反应和他那票狐群狗党一样:他疯了。如此夸张离谱、鬼扯到底的构想,卡西尔却胸有成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都信手拈来,最终说服了同伴,为他找来一批死士。

我们应该先说说这个世界的背景。还记得“假如邪恶势力赢得最终胜利”的命题吗?《迷雾之子》的起点,就是多年以前的善恶决战,良善一方的英雄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抵达传说中的“升华之井”,准备和黑暗势力决一死战。可是命运没有站在他那边,最后坏人一统天下,自称“统御主”,同时建立起“最后帝国”,即千秋万代、永不崩塌之意,口气狂妄到了极点。

统御主垄断了稀有矿脉“天金”的唯一来源,借此确保拥兵自重的贵族势力效忠,同时在背后玩弄权术,使贵族忙于内斗而不可能团结。另外他还用凶残的手段镇压平民,不分国籍种族通通打为奴隶阶级,通称“司卡”,并用尽一切方法消灭各民族原本的信仰、历史和文化,甚至宣称司卡和贵族乃不同种族,生理构造有着先天上的不同,并严禁两族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