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骚乱之夜(第6/6页)

“啊,好吧,答案很简单,女主人。”罗伯说——他是噼啪菲戈人的首领,“不管怎么说,你知道,如果你并没有做错什么,那撒点谎又有什么关系呢?总之,现在我的好名声已经平白无故地坏掉了,我也伤透了心。”他说着,咧嘴一笑,“我对你说过多少次谎,女主人?”

“七百五十三次吧。”蒂凡尼说,“每一次你都答应再不来插手我的事情的。”

“啊,是啊。”罗伯说,“可你毕竟是我们的大块头小巫婆啊。”

“这个嘛,我是与不是,要视你们的表现而定。”蒂凡尼高傲地说,“可是有一点请你记住,我已经长大很多了,再不像从前那么小了。”

“也变得更像巫婆了。”一个快活的声音说着。蒂凡尼不用看也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只有傻伍莱才能说出这么过分的话。她低头看着他容光焕发的小脸。可惜他从来都意识不到自己做错了什么。

巫婆!这个词真不怎么好听,但对于噼啪菲戈人来说,每个女巫都等于巫婆,不管她年纪如何。他们用这个称呼,并没有什么恶意——嗯,应该没有什么恶意吧,你也说不准——有时候罗伯说这个词的时候,是龇牙笑着的。在一般人看来,能够被称为“巫婆”的,都是用钉耙梳头发、满嘴黄牙比老母羊的牙齿还烂的家伙。但人们有这种印象,肯定怨不得噼啪菲戈人。另外,当你九岁的时候,别人管你叫巫婆,你会觉得蛮好玩的。可是如果你都快十六岁了,还有人这么叫你,就没那么好玩了。更郁闷的是,你还刚刚度过了非常糟糕的一天,极度缺乏睡眠,又非常需要洗个澡。

罗伯显然是注意到蒂凡尼的心情了,他转脸对自己的兄弟说:“你给我记住,傻伍莱,有时候你真是应该管住自己这张嘴,否则的话,就把脑袋埋到鸭子毛里去好了。”

傻伍莱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对不起,罗伯,可我一时找不到鸭子呀。”

罗伯扫了一眼那个躺在地板上的女孩,她盖着毯子,恬静地睡着。他一下变得严肃起来。

“要是他打人的时候我们也在这儿,我跟你说,我们肯定不会让他有好果子吃的。”他说。

“你们在与不在都一样,”蒂凡尼说,“你们不想让村里人带着铁锨去挖你们的土丘吧?所以,听我的没错,少干那些逞强的事。村里人想起你们就紧张,他们一紧张呢,就会生气,那可没什么好的。不过现在你们既然来了,就给我帮点忙。我想把这个可怜的姑娘送到你们的菲戈之丘去。”

“哎,好啊。”罗伯说,“凯尔达让我们下山来,不就是来帮你的吗?”

“她知道这里出事了吗?珍妮已经知道了吗?”

“我不清楚。”罗伯不安地说着。一跟人谈起他的妻子,他就会不安,这一点蒂凡尼是知道的。他爱自己的妻子爱得发狂,只要一想到她对他不满意(哪怕只是对他皱皱眉),都会让他膝盖发软。别的噼啪菲戈人活着就是打架、偷东西和酗酒,偶尔去找点吃的(多半也是靠偷),极少数情况下他们还会洗洗衣服,只不过这种情况实在太少,都可以忽略不计了。而罗伯却还要承担起“捎信+解说”的责任,对一个噼啪菲戈人来说,这可真有点难度。

“珍妮能感知到很多事情,这个你是知道的。”他说着,不敢直视蒂凡尼。于是她有点替他难过了——一边是凯尔达,一边是巫婆,也真够难为他的,她想,他就算是夹在一块大石头和一个别的什么硬东西之间,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窘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