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我的名字叫红(第2/3页)

我在锅子里静静呆了几天。满心期盼被画上书页、被抹在各处各地,却这样呆呆地静置着,实在让我颓靡心碎。就是在这段沉寂的时间里,我开始思索身为红色的意义。

有一次,在某座波斯城里,一位失明的细密画家靠着记忆画了一匹马,正当他的学徒用毛笔蘸着我为马鞍布的刺绣上色时,我听到了两位失明的大师正在争执:

“因为我们花了一辈子热忱专注绘画,因此,如今瞎了眼的我们,自然知道红色,记得它是什么样的色彩,什么样的感觉。”凭借记忆画马的大师说,“可是,如果我们天生就瞎眼呢?我们要如何真正明了我们俊美学徒此刻正在使用的红色呢?”

“好问题,”另一位说,“但别忘了,颜色不是被知道的,而是被感觉的。”[11]

“我亲爱的大师,请向一个从来不知道红色的人解释一下红色的感觉。”

“如果我们用手指触摸,它感觉起来会像是铁和黄铜之间的东西。如果我们用手掌紧握,它则会发烫。如果我们品尝它,它就会像腌肉一般厚而细腻。如果我们用嘴唇轻抿,它将会充满我们的嘴。如果我们嗅闻它,它的气味会像马。如果说它闻起来像是一朵花,那它就会像雏菊,而不是红玫瑰。”

一百一十年前,当时法兰克的绘画尚未足以威胁我们,统治者们从来不为此烦忧,而著名大师也对自己的技法信心满满,狂热的程度有如信仰安拉,因此,法兰克大师选择各种浓淡的红色,用来画各种普通的剑伤,甚至最平凡的粗麻布。他们这种方法,大师们不但视为粗鄙而不敬,更嗤之以鼻。只有软弱无知而犹疑的细密画家,才会使用不同的红色调来描绘一件红色长衫。[12]他们这么宣称——阴影绝不是个借口。而且,只有一种红色,我们也只相信这种红色。

“这种红色的意义是什么?”凭记忆画马的失明细密画家又问。

“颜色的意义在于它出现在我们面前,而我们看到了。”另一位说,“我们无法向一个看不见的人解释红色。”

“不信神、不信教的人为了否定真主的存在,坚持说我们无法看见真主。”画马的瞎眼大师说。

“没错,他只为那些能见的人现身。”另一位大师说,“就是这个原因,《古兰经》里写道,能见的和不能见的永远都不会是一样的。[13]”

俊美的学徒细腻地把我蘸点入马匹的马鞍布上。这种感觉何其美妙,把饱满、强劲、有活力的我涂入精美描绘的黑白图画:当猫毛笔把我抹散在期待已久的书页上时,我开心得浑身发痒。就这样,一旦我把自己的颜色呈现于纸上,仿佛我正命令这个世界:“变红!”而世界也就真的变成了我的血红色。没错,那些看不见的人会否认,然而事实却是,到处都有我的存在。

[1]玛赫姆德:伊朗加兹尼王朝(962—1186)的伟大君主,在位时间997—1030年,加兹尼王朝在他统治期间达到鼎盛。都成加兹尼位于今阿富汗苏莱曼山区。

[2]菲尔多西(940—1020)在40余年的心血创作完伟大史记《列王记》之后,携书前去拜见玛赫姆德,想将书献给这位伟大君王。但玛赫姆德听信手下人的谗言,未能善待菲尔多西,只给了少许银两。菲尔多西失望而去,转投另一位地方性小王朝沙赫里亚尔国王,得到赏识。后来,玛赫姆德出征印度回转加兹尼的路上,经过一要塞,玛赫姆德国王派使臣前去与要塞首领接洽。使臣在应对要塞首领时,用了菲尔多西《列王记》中的一联诗。玛赫姆德一听该诗十分雄壮有力,不同凡响,便问出自何人之手。使臣回答:出自那什么奖赏也没得到的菲尔多西。玛赫姆德悔悟,回到加兹尼后,派使臣携带重金去见菲尔多西。使臣来到菲尔多西家乡,看到的却是菲尔多西的葬礼。

[3]在菲尔多西的《列王记》中,一天,鲁斯坦姆骑着自己的战马拉赫什外出打猎,吃饱喝足,酣然入睡。几个图兰人恰好遇见正在吃草的拉赫什,几番周折,终于捕获住了拉赫什,拉回去与母马配种。鲁斯坦姆醒来,不见自己心爱的坐骑,痛苦万分,四处寻找。

[4]在菲尔多西的《列王记》中,“鲁斯坦姆勇闯七关”中的第五关:一妖怪化作美女,妄图迷惑鲁斯坦姆,被鲁斯坦姆识破,鲁斯坦姆手起刀落,一刀将之斩成两半。

[5]在菲尔多西的《列王记》中,鲁斯坦姆为寻找坐骑来到萨曼冈国,受国王盛情款待,公主塔赫敏娜慕名夜访鲁斯坦姆,二人相爱成亲。(参阅第36页注[10])。

[6]在菲尔多西的《列王记》中,伊朗国王费里东年老时分封天下,把西方的罗马分封给长子萨勒姆,把东方的图兰(今中亚地区)分封给次子图尔,而把世界的中心、最富庶的伊朗分封给幼子伊拉吉。萨勒姆和图尔认为父王封分不公,忌恨伊拉吉,兄弟二人合谋前去杀害伊拉吉。兄弟三人搏斗时,图尔从靴子中抽出浸过毒药的短刀杀死了伊拉吉。从此,伊朗与图兰国之间结下仇怨,两国之间战事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