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船运和保险(第2/3页)

而更糟糕的是,这十二艘船当中的十一艘船,都是签订了互助联保的合同。

每一艘船都出了钱,但是现在所有的船都沉了。

船东的家属和货主们,拿着合同来到衙门,每个人都主张这笔钱要全部赔给自己。

太仓县审理不了这个案子,就只能推给苏州府。

对于法律专家何心隐来说,这个案子并不是难办的案子。

何心隐直接以合同无法履约为缘由,判定这份合同无效,将支付合同的钱全部退回。

对于这个结果,船东家属和货主虽然不满意,但是也没有办法。

而舰队中的另外一艘船,并没有和其他船主一起签订互助协议,而是购买了袁文才的保险。

在得知船难的时候,袁文才立刻上门,将商定赔付的金额交给了船东的家属。

袁文才立刻花钱在苏州的报纸上刊登广告,广泛报道了这件事。

这下子,袁文才的生意火了。

他将这种生意命名为“保险”,更多的船主开始在他这里投保,袁文才的生意越做越大。

本来事情到这里了,应该是一个圆满的结果。

袁文才发了财,船东们和货主获得了保障,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可袁文才发财了之后,却不满足于赚保险费这点钱。

为了和船东的私人约契竞争,袁文才的保险价格并不高,而这个时代发生船难的概率不小,所以他的保险的利润其实并不高。

但是袁文才很快看到了另外一种机会。

利润虽然不高,但是大量船东的保险费数量多啊。

而整个东南如今最缺的是什么?就是钱啊!

袁文才的脑子很活,他很快想到了另外一种“玩法”。

袁文才提出一种长期的保险,为期是两年到三年,这种保险要比每次出海都要缴的保险便宜很多,而且在保险期间出海是不限制次数的,从按次保险变成了按照时间保险,只要是在保险时间范围内出了海难,袁文才全额赔付。

这项产品自然也得到了很多小船主的喜爱,比起每一次都要交钱,这种长期性的保险价格更低。

袁文才很快收到了一大笔的保费,接着他开始将这笔保险费当做高利贷,开始在苏州府的商人中放贷。

事情的讽刺性就发生在这里。

保险本来就是船东和货主们为了抵抗老天爷的命运,而联合起来的一种手段。

出售这种产品的袁文才,却遭到了老天爷的报复。

袁文才的事业本来如火如荼,又是一场船难,让他构建的精巧商业王国垮塌了。

袁文才向苏州商人借贷,如今苏州商人都知道远洋航运是最赚钱的,好几个商人向袁文才借钱购买了大船,前往南洋做生意。

这些船主并没有多少航海经验,高情商的说法他们是冒险家,低情商的说法就是投机客。

为了节约成本,他们连有经验的船长和水手都舍不得雇佣,满载着货物就出发了。

结果一场大风暴,这些船东的船全部遇难。

而委托这些船东运输的货主总算是有点风险意识,他们出航之前在袁文才这边投保了。

这下子袁文才炸了。

船东的钱都是向他借的,现在船队遇难,借款是别想要拿回来了。

货主还拿着保险单向他要钱。

袁文才元气大伤,于是他做出了一件让苏州商人爆炸的事情,他跑路了。

袁文才将剩余的保险费用卷走,全家跑路南洋。

那些投保的商人们就炸了,他们立刻向官府状告。

何心隐这边也炸了,他只能将事情的经过写下来,向苏泽求助。

苏泽看完了信,也觉得叹为观止。

苏泽再次感慨,这个时代聪明人实在是太多了,袁文才这一套可真的太溜了!

若不是他运气实在不好,遇到了那么一场船难,未必不能让他建立起一座金融帝国来。

不过这也给苏泽提了一个醒,东南的经济制度,已经跟不上它蓬勃的经济发展了。

苏泽提起笔,对何心隐开始回信。

“袁文才卷款逃跑,命令东南沿海水师通缉拦截。”

“袁文才的短期保单,可以由苏州知府出面继续承保,足额赔付。”

“长期保单则由苏州府出资,交给民间资金协商解决。”

“袁文才案的问题不在于这些保单,而是保险这种新业务的立法。”

苏泽思考了一下,继续提笔写道:“保险和其他合同不同,一旦出现袁文才这种挪用的情况,对所有投保人都是巨大的损失。”

“收取的保费,不是保险出售者的利润,而是全体投保人的共同资产。”

“苏州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法规,强行要求将一定比例的保费,封存在苏州府户科府库中,预防袁文才案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