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三帝国的生活:一九三三-一九三七年(第24/25页)

国会在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通过授权法,把它的立法职能交给了纳粹政府,这也是希特勒统治的「合乎宪法性」的第二个支柱。以后每过四年,一个橡皮图章似的国会就恭顺地再把这个法案延长四年,这位独裁者从来没有想到要取消这个一度民主的机构,因为只要使它不民主就行了。到战争发生时为止,它一共只举行过十二次会议,「制定」过四项法律,没有进行过辩论或表决,而且除了希特勒发表的演说外,从未听过别的任何发言。

在一九三三年的头几个月以后,内阁中就不再有认真的讨论了,而在一九三四年八月兴登堡逝世以后,内阁就愈来愈不经常举行会议了,在一九三八年二月以后,内阁则从来没有再召开过会议。然而,内阁阁员个人却拥有很大权力,可以颁布法令,这些法令在经过元首的批准后就自动地变成了法律。或许是为了使张伯伦首相有个印象而在一九三八年大吹大擂地设立了秘密内阁会议(GeheimerKabinettsrat),实际上是空有其名。它从未举行过一次会议。德国国防会议(Reichsverteidigungsrat)是在这个政权的初期成立的,由希特勒担任主席,作为一个策划战争的机构,它一共才正式举行过两次会议,虽然它的某些工作委员会倒是极度活跃的。

许多内阁职能都交给了一些特设机构,诸如元首代表(先是赫斯,后来是马丁·鲍曼)办公室,战争经济全权代表(沙赫特)办公室,行政全权代表(弗立克)办公室和四年计划代表(戈林)办公室。此外,还有所谓「最高政府机构」和「全国行政机构」等等,其中许多都是袭用共和国的。在元首直接管辖下的全国政府执行机构,一共大约有四十二个。

德国各邦的议会和政府,我们已经知道,在纳粹政权的第一年统一全国时就取消了,邦已沦为省的性质,邦长由希特勒任命。地方自治原来是德国人在民主方面的唯一真正进步的地方,现在也被取消了。在一九三三年和一九三五年之间发布的一连串法律剥夺了各城市的地方自治权利,把它们置于全国内政部长的直接控制下。内政部长任命它们的市长——如果它们的人口在十万以上的话——并且根据领袖原则把它们改组过。人口不满十万的城市,由邦长任命它们的市长。至于柏林、汉堡和维也纳(在一九三八年奥地利被占领后),希特勒保留了任命它们的市长的权利。

希特勒自己有四个办公室,行施他的独裁权力:总统(虽然这个称号在一九三四年后停止存在了)府,总理(这个称号在一九三九年摒弃不用)府,党部,第四个叫做元首府,后者是照料他的私人事务和执行特别任务的。

老实说,希特勒对于日常政府事务是感到厌烦的,在兴登堡去世而他已巩固了他的地位后,他就把大部分例行公事交给了他的助手们去处理。像戈林、戈培尔、希姆莱、莱伊和席腊赫这样的党员老同志,希特勒听任他们自由地去分割自己的权力范围——通常也是利益范围。沙赫特在起初可以自由地用他能想到的任何手段为不断增长的政府开支筹措款项。当这些人为了争权或分赃而发生冲突时,希特勒就出来干预。发生这些争执,他并不在乎。说实在话,他还常常促成这些争执,因为这有助于他的最高仲裁者的地位,而且可以防止他们联合起来反对他。因此,他对于下列三个人在外交方面互相竞争的丑态似乎觉得高兴,他们是外交部长牛赖特、党的外交事务部首脑罗森堡和里宾特洛甫,后者有自己的「里宾特洛甫办事处」来过问外交政策,三人互相倾轧,希特勒让他们互相敌对的职位继续存在,这样来保持他们的不和,直到最后,他选择了迟钝的里宾特洛甫担任外交部长和执行他在外交方面的命令。

这就是第三帝国的政府,它由一个庞大而臃肿的官僚系统自上至下按所谓领袖原则来管理,没有什么通常被认为是德国人所特有的效率,而是贪污盛行,内讧甚剧,党领袖们的胡乱干预只有加剧了这种混乱,党卫队和秘密警察的恐怖行为更使它办事无能。

在这一个乱哄哄的人堆顶上,站着那个奥地利前流浪汉,他现在已成了除斯大林以外世界上最有权力的独裁者。正如汉斯·弗朗克博士一九三六年春天在一个律师会议上所说的,「德国今天只有一个权威,这就是元首的权威」。

希特勒以这种权威很快地摧毁了那些反对他的势力,把国家统一起来并且使它纳粹化,控制了全国的各种制度和文化,压制了个人自由,消灭了失业,使工商业的轮子隆隆转动起来。在当政仅仅三四年后,这是个不小的成就。现在,他转向了——事实上,他早就已经转向了——他一生中两个主要欲望:使德国的外交政策为战争和征服服务,创立一个能使他实现他的目标的强大的军事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