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生活(第2/6页)

戴安的奶奶不是唯一一个认为我上学时间很长的人。在我必经的那条路上,有不少房子之间的间隔比镇上的要大,但他们在房子周围仍然没有什么地产。其中一座盖在一个小山丘上,主人是威特伊·斯特里茨,一个只有一条胳膊的一战老兵。他养了几只羊,有一个太太,那么多年里我只在她用水泵给饮水桶装水的时候见过她一次。威特伊喜欢拿我上学时间很长这件事情开玩笑,说我总是考试不及格,所以一直不能毕业,真是遗憾。我也开玩笑回敬他,假装那是真的。我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那么以为。这就是你认识路边的人和他们认识你的模式。你会说你好,他们也会说你好,然后聊聊天气,如果他们有车而你在步行,他们会捎你一段。这里不像真正的乡下,在那里人们常常彼此了解对方家里的内情,并且每个人的谋生方式都差不多。

我完成中学学业的时间并不比任何一个完整读完五个年级的人所要花的时间更长。但是很少有学生上完五年。那个时候没有人指望进入九年级的学生能够全部升上十三年级后毕业,被知识和正确的语法全副武装。有人去兼职,渐渐地兼职变成了全职。女孩子结了婚,然后有了孩子,或者有了孩子,然后结了婚。在十三年级,原来的学生只剩下大约四分之一,班上弥漫着一种学业有成的氛围,一种庄严的成就感,或者也许只是一种宁静的不切实际的特别感觉,无论后来你怎么样。

我感觉自己仿佛和在九年级时认识的大多数人之间隔了一辈子的距离,更不用说在第一所学校认识的人了。

每当我拿出伊莱克斯吸尘器清理地板的时候,餐厅一角的某样东西总会让我有点吃惊。我知道那是什么,一只看上去崭新的高尔夫球袋,里面装着高尔夫球杆和球。我只是好奇这个东西怎么会在我们家里。我对这项运动几乎一无所知,但我知道打高尔夫的都是哪种人。他们不像爸爸那样穿工装裤——虽然进城时他会穿上好一些的工作裤。在某种程度上,我能想象妈妈穿着打高尔夫穿的那种运动服,用一条丝巾扎起她纤细的随风轻扬的头发。但想不出她真的击球入洞的样子。显然她不可能做出如此轻浮的动作。

某段时间她一定曾不甘平凡。她一定以为她和爸爸会让自己变成不同的人,变成那种可以享受一些休闲的人。高尔夫。宴会。也许她说服自己相信某些界线并不存在。她设法离开了处于荒凉的加拿大地盾上的农场,一个远比爸爸出生的农场更令人绝望的地方,成了一名老师,她说话的方式让自己的亲戚在她周围时都感到不自在。她大概以为,经过这样的努力奋斗之后她到哪里都会受欢迎。

爸爸的观念却不同。他并不认为镇上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真的过得比他好。但他相信也许他们是这么想的。而他宁愿永远不给他们表现出这一点的机会。

在关于高尔夫这件事上,似乎是爸爸赢了。

并不是说他满足于按照父母期望的方式生活,接管他们不错的农场。当他和妈妈将曾经生活的地方抛在身后,在一座他们不了解的镇子附近的一条道路尽头买下这块地的时候,他们的想法几乎一定是通过养银狐——后来是养水貂——致富。爸爸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发现比起在农场帮忙或者读中学,自己更喜欢循着陷阱寻找猎物,而且这也会让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钱。他突然就有了这个念头,并且,就像他想的那样,一辈子都在实施这个念头。他把攒的所有钱都投了进去,妈妈也拿出了她当老师存下来的钱。他盖了给动物住的畜栏和畜棚,围起了铁丝围栏,以防关在里面的动物跑出去。这块地有十二英亩,大小正好,有一块牧场以及足够的牧草,可以养我们自己的牛和等着喂给狐狸吃的老马。牧场一直伸向河边,上面种了十二棵榆树。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们经常屠宰动物。老马得变成肉食,每年秋天都会有一部分毛皮动物被宰杀,只留下用来育种的动物。但我对此习以为常,可以轻易地忽视这一切,为自己营造一个净化后的场景,像是我喜欢的书里会有的那种场景,比如《绿山墙的安妮》或《银色森林的芭特》。我得益于给了牧场绿荫的榆树,波光粼粼的河水,以及从牧场上面的河岸涌出的令人惊喜的泉水。牛和难逃一死的马都喝泉水,我也带一只锡铁杯子接泉水喝。四周总是有新鲜粪便,但我完全忽视它们,绿山墙的安妮一定也是这么做的。

那个时候,有时我得帮爸爸干活,因为弟弟还太小。我用水泵打新鲜的水,在一排排的畜栏边走过来走过去,清理它们的饮水罐,然后给里面重新注满水。我喜欢这些工作。工作的重要性和频繁造访的孤独正是我所喜欢的。后来,我得留在屋里帮妈妈干活,我的话语之中充满了怨恨和好斗的情绪。这就叫“顶嘴”。我伤害了她的感情,她说,结果就是她会到牲口棚去向爸爸告我的状。然后他不得不中断工作,用皮带抽我一顿。(当时这不是罕见的惩罚。)被打之后,我会躺在床上哭,计划离家出走。但是那个阶段也过去了,十几岁时我变得温顺,甚至快活,擅长幽默地讲述我在镇上听到的事或者学校发生的事。